幾個月之後,高等法院正式開庭。

呢一次,氣氛比裁判法院更加莊嚴肅穆。法官坐到高高在上,戴住假髮,著住紅袍。

我作為控方證人出庭。

辯方律師係行內出晒名嘅「金牙大狀」,最擅長攻擊受害人嘅誠信。

「證人,你係中文系學生,文筆一定好好啦?」律師盤問嗰陣,語氣帶住嘲諷,「你係咪運用緊你豐富嘅想像力,去編造一個復仇嘅故事呀?畢竟,你曾經俾被告拋棄,因愛成恨,係咪?」呢個係一個陷阱。如果我發火,就會顯得情緒不穩;如果我否認,佢又會話我避重就輕。





我望住嗰個律師,深吸一口氣,腦海入面浮現出希彤嗰張恐懼嘅臉。

「大律師,文學係用嚟尋求真理,唔係用嚟掩飾罪行。」我平靜而清晰咁對住麥克風講,「我承認我曾經恨過佢,但我今日企喺度,唔係為咗報復,而係為咗阻止更多人受害。修辭可以修飾文字,但修飾唔到良知。事實就係事實。」

呢番說話,擲地有聲。法庭入面一片寂靜,連法官都微微點頭。

跟住,控方播咗嗰啲對話錄音,同埋希彤嘅錄影會面。

證據確鑿。阿浚嘅大話,喺鐵證面前不攻自破。





陪審團退庭商議咗四個鐘頭。

呢四個鐘,係我人生中最漫長嘅等待。我同希彤坐喺法庭出面張長櫈度,望住窗外金鐘道車水馬龍。

「師姐,如果佢無罪釋放點算呀?」希彤震晒咁問。

「唔會嘅。」我望住遠處大學嘅方向,嗰度有我嘅書本,有我嘅信仰,「邪不能勝正,呢個唔係童話,係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