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國安發〔2020〕-0716號(特急 · 絕密)
密級:絕密 ★ 永久(僅限收件人本人查閱)
簽發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部長
主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僅限本人查閱)
事由:關於香港特區政府「否認」三名「可疑人物」之「正式回覆」——中央之「最高級別立場」及「後續行動指令」

行政長官:

中央國家安全部已收悉香港特區政府於2020年7月16日發出之「緊急通報」。經中央「最高級別」評估,現對香港特區政府之「正式立場」作出以下「正式回覆」。





一、中央對香港特區政府「否認」之「確認」

中央「確認」香港特區政府之「正式立場」——「香港特區政府從未設立任何名為『特務調查科』之政府部門。香港特區政府從未聘用上述三名可疑人物為政府僱員。香港特區政府完全否認上述三名可疑人物之任何行動與香港特區政府有任何關聯。」

中央「理解」香港特區政府作出上述「否認」之「必要性」——此為「保護香港特區政府之國際形象」、「避免朝鮮政府將事件升級為外交衝突」及「維護中央與香港特區之關係」之「必要措施」。

中央「同意」香港特區政府之「否認立場」——上述三名「可疑人物」之「所有行動」,均為其「個人行為」,與香港特區政府「無關」,與中央「無關」。

二、中央對「三名可疑人物」之「定性」





經中央國家安全部「最高級別」評估,現對三名「可疑人物」作出以下「正式定性」:

「上述三名可疑人物——『極可能』為跨國恐怖組織『赤道』之『潛伏成員』。其『刺殺朝鮮重要高層朴正熙先生』之『目的』,係『破壞朝鮮與中國之關係』,『破壞朝鮮與香港特區之關係』,『破壞香港特區之國際形象』,從而『削弱』中央對香港特區之『管治威信』。」

中央「強烈譴責」上述三名「可疑人物」之「恐怖主義行為」。中央「全力支持」朝鮮政府對此事之「任何調查」。中央將「全面配合」任何「跨境追捕行動」。

三、中央之「後續行動指令」

經中央國家安全部「最高級別」決定,現向香港特區政府發出以下「後續行動指令」:





(一)「全面追捕」

香港特區政府須「即時」啟動「最高級別」之「跨境追捕行動」——包括「通報國際刑警組織」、「通報朝鮮政府」及「通報所有友好國家之情報機構」。三名「可疑人物」之「所有資料」——包括「外貌特徵」、「行動模式」及「已知技能」——須「即時」向上述機構「全面提供」。

(二)「全面封鎖」

香港特區政府須「即時」啟動「最高級別」之「邊境封鎖」——確保三名「可疑人物」「無法」離開香港境內。所有「出入境口岸」須「即時」提升至「最高級別」警備狀態。所有「可疑車輛」及「可疑船隻」須「即時」接受「全面檢查」。

(三)「全面配合」

香港特區政府須「全力配合」朝鮮政府派遣之「專案調查組」——包括提供「所有閉路電視紀錄」、「所有通訊紀錄」及「所有可疑人物報告」。香港特區政府須「全力配合」中央國家安全部派遣之「特別行動組」——包括提供「所有情報資源」及「所有後勤支援」。

(四)「全面保密」

上述「追捕行動」須以「最高級別」保密方式進行——「不得」向任何「未經授權」之人士透露。如有任何「洩密」情況——香港特區政府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中央對朴正熙先生之「哀悼」

中央對朴正熙先生之「不幸逝世」表示「最深切哀悼」。中央對朝鮮政府及朴正熙先生之家人表示「最深切慰問」。

中央「強烈譴責」任何形式之「恐怖主義行為」。中央將「全力支持」朝鮮政府將「兇手」繩之以法。

五、總結

中央「確認」香港特區政府之「否認立場」——上述三名「可疑人物」之「所有行動」,均為其「個人行為」,與香港特區政府「無關」,與中央「無關」。

中央「定性」三名「可疑人物」為「極可能」之「赤道組織潛伏成員」——其「刺殺行動」之「目的」係「破壞朝鮮與中國之關係」。

中央「指令」香港特區政府「即時」啟動「全面追捕」、「全面封鎖」、「全面配合」及「全面保密」之「後續行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印)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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