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S: 第二十八章 放風 (上)
第二十八章:代號:放風(上)
2020年。以色列,耶路撒冷,總理官邸。
上午九點,耶路撒冷嘅陽光穿過辦公室嘅落地玻璃窗,將室內嘅石牆染成一片溫暖嘅金黃色。但係,辦公室入面嘅氣氛,並唔係「溫暖」——而係「計算」嘅。
以色列總理亞伯拉罕·科恩坐喺辦公桌後面,手中拎住一份摩薩德局長啱啱提交嘅「評估報告」。佢已經將呢份報告「仔細」睇咗兩次——每一個字、每一句措辭、每一個「刻意留白」嘅位。
佢嘅對面,摩薩德局長大衛·巴爾-利夫坐喺一張古老嘅木椅上面,神情係「冷靜」而「專注」嘅。
科恩將報告放低,望住巴爾-利夫,把聲保持住一貫嘅平穩,但係語氣入面嘅「審慎」係清晰嘅:
「大衛——你覺得呢份報告『夠唔夠』?」
巴爾-利夫輕輕點咗一下頭,把聲保持住一貫嘅專業:「夠。我哋『刻意』留低咗『多個解讀空間』——各國情報機構會『各自』得出『唔同嘅結論』。但係,無論佢哋點樣『解讀』——都會『導向同一個方向』。」
科恩嘅眉頭輕輕揚起:「邊個方向?」
巴爾-利夫嘅嘴角浮起一絲「好淡好淡」嘅笑容:
「G團隊——『可能』唔係刺殺者——而係『失敗嘅阻止者』。真正嘅刺殺者——係『赤道組織』。而G團隊——係『被嫁禍』嘅。」
科恩沉默咗一陣,然後把聲變得更加低沉:「你『肯定』呢份報告『唔會』追溯到以色列?」
巴爾-利夫輕輕搖咗一下頭:
「肯定。我哋會『透過三個獨立渠道』去『滲出』——一個『經由中東某國』、一個『經由歐洲某國』、一個『經由某個「前摩薩德特工」嘅私人網絡』。就算其中一個渠道『被追查』——都『唔會』追溯到以色列。」
佢輕輕停頓咗一下,然後繼續講:
「而且——我哋『故意』將報告『標示』為『內部參考文件』——而『唔係』正式外交文件。即使被『截獲』,對方都『唔會』認為係『以色列官方立場』——而係『摩薩德嘅內部評估』。」
科恩嘅嘴角浮起一絲「滿意」嘅笑容。佢由座位上面企起身,行到窗前,望住外面嘅耶路撒冷舊城牆。
佢把聲保持住一貫嘅平穩,但係語氣入面嘅「決斷」係前所未有嘅:
「好。就咁做。」
「今日之內——將報告『滲出』。確保CIA、MI6、中國情報機構——全部會『收到』。」
「我要佢哋『各自解讀』——然後『各自得出結論』。」
巴爾-利夫由座位上面企起身,輕輕點咗一下頭:「明白。」
佢轉身,向住門口方向行去。行到門口嗰陣,佢停低腳步,背對住科恩,把聲保持住一貫嘅專業:
「總理先生——呢份報告『流出』之後——G團隊會『欠』以色列一個『人情』。即使佢哋『永遠唔知道』係我哋幫嘅——呢個『人情』,已經『存在』。」
科恩嘅嘴角浮起一絲「好淡好淡」嘅笑容。
佢冇回應。
佢只係「繼續望住窗外嘅耶路撒冷」。
文件編號:MOSSAD-2020-0729-ULTRA TOP SECRET
密級:絕對機密(僅限摩薩德局長及以色列總理本人查閱)
保存期限:永久保存
簽發人:摩薩德局長 大衛·巴爾-利夫(David Bar-Lev)
主送:以色列總理 亞伯拉罕·科恩 閣下(僅限本人查閱)
事由:關於澳門「G團隊」之「作戰能力評估」及「戰略價值分析」——以及「對金紫荊廣場事件之『替代解釋』」
總理先生:
摩薩德於2020年7月28日,透過「澳門當地特工網絡」及「盟國情報共享渠道」,完成對「澳門實戰事件」及「金紫荊廣場事件」之「全面情報評估」。經本局「最高級別」作戰分析,現向總理先生提交以下「評估報告」——以及對「金紫荊廣場事件」之「替代解釋」。
一、事件概述
(一)金紫荊廣場事件(2020年7月15日)
北韓最高領袖親信朴正熙先生,於香港灣仔金紫荊廣場出席「國際金融論壇」之「獻花儀式」期間,遭「遠距離狙擊」刺殺身亡。
三名逃犯(兩女一男)於事後「成功逃脫」——經香港警方及北韓護衛隊「聯合追捕」——仍然「下落不明」。
(二)澳門實戰事件(2020年7月26日)
北韓「白虎」部隊兩名核心成員,於澳門舊區對一名男性目標(代號「G」)進行「近距離伏擊行動」。行動結果:失敗。 目標成功逃脫。白虎部隊被迫撤退。
二、對金紫荊廣場事件之「替代解釋」
經本局「最高級別」情報分析,現提出對金紫荊廣場事件之「替代解釋」——此解釋「有別於」目前「各國情報機構」之「主流觀點」:
(一)G團隊之「現場目的」
項目 內容
G團隊出現喺金紫荊廣場現場之「真正目的」 根據本局「多方情報交叉驗證」——G團隊當時出現喺現場,其「優先目的」為「阻止或捕捉赤道組織成員」——而「並非」參與「刺殺行動」
行動結果 G團隊之「阻止行動」「失敗」——赤道組織成員「成功得手」,朴正熙先生被刺殺身亡
事後發展 朴正熙死亡嘅「同一時間」——G團隊被「另一支不知名部隊」襲擊——被迫「即時撤離」
(二)「不知名部隊」之「角色」
項目 內容
該部隊「可能」係「赤道組織」之「行動細胞」 其「目的」係「確保」赤道組織「得手」——同時「嫁禍」俾G團隊
該部隊「可能」同「香港某隱蔽部門」有關 G團隊「被自己人出賣」嘅「事實」——顯示「可能」有「內部人士」協助
該部隊嘅「技術能力」 能夠「同時」通報香港警方及北韓護衛隊——顯示其具備「一定」嘅「情報操作能力」
(三)香港警方及北韓護衛隊之「配合」
項目 內容
該「不知名部隊」可能「同時」向香港警方及北韓護衛隊「通報」 令兩者可以「配合追捕」——製造「G團隊係刺殺者」嘅「假象」
香港警方及北韓護衛隊「可能」並「不知情」 佢哋「可能」只係「收到通報」而「執行」——而「唔知道」通報嘅「真正來源」
三、澳門實戰事件之「詳細評估」
經本局「最高級別」作戰分析,現對目標G及其團隊於「澳門實戰」中展示之「作戰能力」作出以下「詳細評估」:
(一)G之「個人作戰能力」
評估項目 評級 說明
近身格鬥 A級(極高) 面對兩名「白虎」部隊核心成員之「同時夾擊」——仍能「有效反擊」及「成功逃脫」
戰術判斷 A級(極高) 於被包圍狀態下「即時評估」自身處境,並「選擇」以「脫離」代替「硬碰」
抗壓能力 A級(極高) 身中一刀後「仍然能夠繼續戰鬥」及「持續奔跑」
(二)幕後技術支援力量
評估項目 評級 說明
通訊加密技術 A級(國家級) 能夠「模擬」中央政府通訊格式——並「成功誤導」澳門反恐特勤隊
系統入侵能力 A級(國家級) 能夠「入侵」澳門市政局「閉路電視系統」——並「遙距刪除」所有相關影像
反追蹤能力 A級(國家級) 所有行動「未留下任何痕跡」——包括「通訊紀錄」、「系統日誌」、「數據足跡」——全部「被清除」
(三)團隊決策能力
評估項目 評級 說明
即時協同 A級(極高) 目標G與幕後技術支援力量之間能夠「即時協調」——顯示團隊具備「高度默契」
非對稱作戰 A級(極高) 團隊能夠「利用當地執法系統」去「反制」敵人——「以弱勝強」之「經典示範」
特別備註:
本局認為,目標G團隊喺「澳門實戰」中展示嘅「決策能力」及「戰術執行力」——已達到「極高」級別。
其「利用澳門反恐特勤隊」去「反制」北韓白虎部隊嘅「操作」——係「非對稱作戰」嘅「經典案例」。其「模擬中央政府加密指令」嘅「技術能力」——係「國家級情報機構」級別。
四、戰略建議
基於以上評估,本局向總理先生提出以下「戰略建議」:
(一)G團隊屬「極高戰略價值」
建議 說明
G團隊「可能」係「潛在盟友」 其「獨立性」同「戰術能力」——使其成為「有價值嘅戰略資產」
即使「拒絕合作」——「維持關係」亦「有價值」 即使G團隊「唔加入」以色列——只要「唔係敵人」——已經「有價值」
(二)有限度接觸
建議 說明
透過李英愛作為「中間人」 李英愛係「團隊嘅核心支撐」——如果以色列「得到」李英愛嘅「信任」——就等於「間接」得到團隊嘅「信任」
先提供「小規模協助」 例如「情報」或「資源」——測試團隊嘅「反應」
逐步升級 如果團隊「反應正面」——可「逐步擴大」合作範圍
五、總結
總理先生:
G團隊——喺「澳門實戰」中展示咗「頂級」嘅「作戰能力」及「戰術智慧」。
其「個人作戰能力」屬「特種部隊精英」級別。其「幕後技術支援力量」屬「國家級情報機構」級別。其「團隊協同能力」屬「極高」級別。
該團隊——係「極高戰略價值」之「潛在資產」。
本局建議——透過「有限度接觸」及「透過李英愛作為中間人」——「逐步建立關係」。
(摩薩德 印)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