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

下午五時的陽光依然燦爛,卻又少了幾分毒辣,溫和的籠罩在兩個少年身上。

「幹你真的很賤!」阿軒仍對剛才的事情耿耿於懷。

「喔。」我嘴上含糊的應了一句,隨手從草叢拔過一株不知名的小花,心裏默念:

「她喜歡我 她不喜歡我 她喜歡我⋯⋯」
⋯⋯




「咦?不對!再來!」
⋯⋯
「又不對?」
⋯⋯
「再來!」
⋯⋯
「再試多最後一次!」
⋯⋯

腳下的殘枝越堆越多。





我終於發現這株奇怪的植物只有六片花瓣,也即是雙數⋯⋯
好吧,這可能要怪我。

但天才如我,又豈會被區區一株植物難倒?

「她不喜歡我 她喜歡我 她不喜歡我」
⋯⋯
「果然!我就知道她是喜歡著我的!」我已興奮得手舞足蹈。





「白痴。」阿軒鄙視的瞟我一眼,冷不防吐出兩個字。

「嗯,我是白痴。」我不以為意。

對啊,我是白痴。

一個情感上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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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戀一個人是件快樂並痛苦的事。每天期待著關係的進展,又因為她的每一個細微動作而患得患失。一個淺淺的微笑、一句短暫的交談就足以點亮你的一整天,到了翌日又因未有進一步發展而苦惱失落。

此時的我就陷入了這樣一個輪迴之中。

我喜歡秦慕蘭,毋庸置疑。





當你不能夠把情感抑制在單純的喜歡,你便會想對那個人作出追求。

我沒有喜歡過一個人的經驗,而喜歡一個人也的確是不用經驗的。但,追求一個人要。

我只懂得喜歡,卻不懂得追求;我不會把一腔愛意轉化為行動,而是悄悄的把情感悶在心裡,這注定是失敗的。

我深諳其中道理,卻無從下手。

我不像阿軒可以厚著面皮私訊女生,三言兩語便聊得火熱。
內心藏著的那份懦弱使我想接近又不敢接近,最終只能默默看著機會一次又一次的錯過。
說實話,有時候我也挺羨慕阿軒那樣的性格,無論對著誰也能輕易打開話匣子,那樣的人走到哪裏都能有很多朋友。

但我不是李承軒,我是文瀚林。





文瀚林是一個怎麼樣的存在呢?
他在朋友面前可以很弱智、很無厘頭,長篇大論的說著一堆廢話;在異性和陌生人面前卻很拘謹,一不小心就會把話題終結。

然後,便沒有然後了。

沒有女生喜歡沉悶的男生,正如秦慕蘭永遠都不可能喜歡上我。

所以我和秦慕蘭是基本上是兩個沒有交集的人。
僅有每天乘車的一個小時,我才會看得見秦慕蘭,才能和她說得上話。
但是這樣,對她來說我永遠都只會是一個朋友、一個接送放學的人,連好朋友都算不上。

「順其自然吧。」我告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