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有人問我為什麼我會做廣告,我答他們:因為我想做個有趣有美感的人。假如有一天,我想做道德敗壞的人,我會使美男計騙財騙色。我常常想,你想個什麼人便去做什麼行業,這種想法總是沒有錯的。就如魯迅想救國救難大聖人,便去當醫生寫文章;邱吉爾想當個位高權重的人,便去當首相一樣。

我很怕有人當廣告當作神聖的職業,沉醉在紙醉金迷的開夜車生活,一副看穿生活的樣子,把其他職業都看成是千篇一律的芝士蛋糕,而自己所做的是正宗臭到死芝士。因為存有這種想法的人,都為打工而打工,他們以為職業就是夢想,更以為自己的夢想能在香港發芽。
普遍香港人都有這種想法,以為在一種範疇裡成功,就是有理想。在我眼中,這種人很盲目,一旦成功便會發現自己在發了一場綺夢,埋首工作就是在子夜射了一床精,你永遠不記得夢中有哪一幕讓你漏出來,醒來還要自己清理。

你的夢想和理想在於你想做一個什麼人,而不是想做什麼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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