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年》
 
網友的留言快讓我溺死了,但我覺得繼續跟大家分享我的詩作感覺還不錯,因此我決定把作品投稿到雜誌上。
 
不做還好,一做不得了!
 
我的作品讓更多人看過之後,竟然造成了社會上的熱門話題!?
最近電視呀、報紙呀、電台呀,都在播關於我的新聞,
大都以「出現了難得一見的奇才!!」之類的字眼為標題。
 
這麼一來,難不成我誤打誤撞地成了名人?




那麼,不知道我出外買鰻魚批的時候,會不會有折扣呢?
 
折扣還未收到,出版社已經迅速聯絡我,決定出版詩集了。
整件事情我根本還未搞清楚,但要是我能靠寫詩過活的話,我還是辭掉上班族的工作好了。
 
 
啊!老闆的假髮可是我自己掏錢包幫他買的呢!辭職時我要順便把它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