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的習俗和基督教是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12月25日原來是波斯太陽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誕辰及紀念薩圖爾努斯農神節,是一個異教節日,同時也是羅馬國教眾神之一。這一天又是羅馬曆書的冬至節,崇拜太陽神及農神的異教徒都把這一天當作春天的希望,萬物復蘇的開始。可能由於上述因素,羅馬教會才選擇這一天作為聖誕節。這是教會初期力圖把異教徒的風俗習慣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後來,雖然普遍教會都接受12月25日為聖誕節,但又因各地教會使用的曆書不同,具體日期不能統一,於是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為聖誕節節期(Christmas Tide),各地教會可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在這段節期之內慶祝聖誕節。另有天文學家根據有關耶穌降生時的天文現象——天上的一顆大星,推算前6年4月17日才是確切的耶穌誕辰日。(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在耶穌和使徒死後,當時的基督教會為吸納更多的信徒,才把其他宗教的習俗滲入基督教,所以聖誕節理應和基督教沒有任何關係,它的宗教意義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了。然而,對一般人而言,聖誕節的意義並不是太重要,不少人認為聖誕節是與家人朋友相聚的節日,但是,聖誕節真的能幫助人實現這個目的嗎?

        往往在一些共聚的節日中,家人之間的不滿或不和的情緒卻會在這個時候表現出來,而且對於一些獨身或是沒有家庭的人而言,這一個節日有何意義?不是增加他們的悲傷感和孤獨感嗎?而且真正重視與家人朋友的關係和感情,不應只是在聖誕節,應該是每天也盡量抽時間與家人朋友相處。對於一些戀愛中的人來說,最重要是盡量抽時間與自己最心愛的人相處和維繫感情,而不只是在一年只有一次的節日裏,而且有些年長的親人,如果我們每年只是見面一次的話,關係只會日漸疏遠,所以應該是每天也盡量抽時間與家人,情人和朋友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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