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原本的話是:“肆隊山,不翁沙。”千靈兒道:“他在說甚麼?”曉娜道:“他說四對三,不用殺。”
 
  格曼欣伸出手指,道:“不好意思,我們一、二、三、四、五、六,六人組沒你的份。”野人道:“泥野是人,我野是人,喂琴馬不知孫我?”格曼欣道:“你到底在說甚麼?”野人道:“我齋訴人華。”
 
  “泥野是人,我野是人,喂琴馬不知孫我”其實是“你也是人,我也是人,為甚麼不計算我”。 “我齋訴人華”即是“我在說人話”,後一句比較容易理解,格曼欣即時道:“你在說鬼話。”
 
  “你柴訴脾華,方方柴由人變我,訴由破敗者。”後三字甚是標準,前面的全要曉娜翻譯:你才說屁話,剛剛才有人騙我,說有破敗者。
 
  “我不想理你。一句話,殺還是留?”格曼欣示意曉娜回應。
 




  “留。”凌軒代為回答道:“我的一半糧水給他。”
 
  曉娜向凌軒投以欣賞的目光。其實凌軒不清楚男孩是仙族遺民,不需吃喝。
 
  格曼欣道:“先小人,後……也是小人。日後遇上危難,我們不會救他。你們出手救亡,不能拖累我們。這條件你不同意也得同意。”
 
  “好。”
 
  眾人隨著野人進洞,到達他的“家”。曉娜翻譯了野人的一句話:“小心地上。”
 




  洞內一片昏黑,野人熟走慣行,自然無事。曉娜和撒斯視力驚人,忽見路面地上出現大坑,穴孔深不見底。曉娜又代野人道:“地上有大洞,用跳的。”
 
  撒斯跟著野人,跳越深坑而去,曉娜正欲依從,忽感一陣異樣,眼前濛濛。半秒過後,曉娜瞬間來到地穴後方。小男孩嘟著嘴巴、硬著手指,笑瞇瞇地仰視緊抱著他的曉娜。
 
  原來瞬間移動附有攜人的功能。
 
  不過,撒斯發現,曉娜後足足底踏在地面的部分,僅及其五分之四,其餘的凌在坑面。那種帶人移動的能力,可及範圍奇短。
 
  如果男孩能施展長距離傳送,今時今刻各人便能回到懷德峰。但連最先進的拉羅之力,亦須以數百或數千台昂貴得驚人的裝置,才能建立傳送法記。作為歷史文物的靈力,根本不可能做到超長傳送的效果,除非是天女這種可能經歷了數千億年的妖魔。不過,這頭怪物正在眠眠做夢。
 




  眾人穿過通道,來到洞穴穴室。曉娜突感豁然開朗,室內極大,紅木所製的家具應有盡有,木架子掛著數件紅葉造的衣服,桌上還有一個木盆子,盆子盛著數十個紅色水果。
 
  凌軒等不會夜視,洞頂又無天窗。野人收拾柴堆,在穴室中央生了一把火。
 
  “這個……可以吃的?”千靈兒餓壞了,指著盆內的紅色香蕉道。
 
  “部河義,是我得。”野人手挽香蕉,當場示範吃東西。
 
  “好吧,聚餐的時候到了。”凌軒道。
 
  眾人圍在火堆,席地而座。
 
  “好消息,我們的帳篷和食水全都丟在山上。”格曼欣的聲線掩不住擔憂。連素來詭計百出的她亦會憂心,眾人的思緒可想而知。
 
  當時撒斯結束會議不久,天女忽然發勁,引來破敗者,結果大夥被迫闖進別的空間。所有東西,全皆留下。




 
  剩下的物資,全在各人隨身攜帶的小包內。經點算下,就算一天一餐一水,亦僅足夠三天之用。
 
  格曼欣有點後悔。穿過鐵門,重返異界,到頭來換得飢荒的下場。早知如此,便不走進鐵門,改走火紅大門之路,進入所謂的世界中心。剛才一直從壞裡想,說不定那裡是天堂。
 
  “某人不用洗澡,真好。”千靈兒抓著時機,大諷格曼欣一番。吃了絕無僅有的東西後,肚中仍然作響。千靈兒再道:“好餓好餓,到底我們待在那世界多久了?三天?五天?”
 
  “我們丟失了時間。”凌軒有點沮喪。
 
  “等等。”撒斯道:“我為甚麼還在?”
 
  說起時間,撒斯現身時限已過,尚未返回曉娜體內。唯一解釋是,奇蹟力在作怪。
 
  待會必須驗證一番。
 




  待會必須驗證一番。
 
  曉娜搖搖手上的孩子,道:“還有,這裡會否有怪物?”
 
  “不用害怕。”凌軒道:“他用了地掩法。”
 
  在破敗之土暫居,有著不同的戰術。空營法、地掩法等等,屬於生存學的知識。所謂地掩法,就是在怪物必經之路挖掘深坑。一旦怪物到來,便自動跳進坑內。
 
  面對懂得重生的妖魔,除非佔盡人數與物資優勢,否則實力強者亦不敢與之抗衡。以數人之力,抖膽撞入死亡地帶,就算是天下第一、智慧高超之輩,亦不敢挑戰破敗者。當時破敗女孩的強襲,就是最佳例證。實力相差不遠,當可智取。實力相差一百、一千倍,任你聰蓋天下,亦是無用。如果敵人被輕鬆收拾,怎能算是強敵?廢物而已。
 
  地掩法的目的,就是既然怪物會重生,那便爽性不打,讓他們自動掉進洞內。破敗敵人距離徘徊地太遠,才會消失回家。當初曉娜利用望遠鏡,發覺島上只有多個山洞,沒有敵人,原來只是表象。所有島上怪物──也許包括兩棲或水裡的,全都掉進不同山洞的深穴裡。
 
  地掩法的成功,取決於四大條件、或四大危機:一、破敗敵人彈跳力不強;二、沒有感知力強的破敗者,也就是怪物頭目;三、沒有懂得土遁的怪物;四、沒有懂得飛行的破敗傀儡。
 
  正常來說,若選擇一個山洞作為居所,洞頂見天、光線射入,顯然是最佳住處。但那是“正常”的事,紅色異界就是不正常。野人選擇隱蔽居所,又害怕破敗者到來,顯然是防止第二、三、四項危機的發生。




 
  一般來說,地掩法不適用於曠野,但小島多丘多洞的環境,創造了地理優勢。
 
  “問題是,他以一人之力幹出這些事來?”格曼欣指著一個穴中洞,那就是野人的“房間”,野人早已攜著食物進去,一件不留。格曼欣道:“那傢伙會否有別的同伴?會否安排陷阱,準備殺我們一個措手不及?”
 
  “陷阱埋伏之類的,不確定。不過──”撒斯道:“他一定沒有同黨。”
 
 
 
起點連結:http://big5.qidian.com/BookReader/3294335.aspx 
高登連結:http://forum6.hkgolden.com/view.aspx?type=SY&message=5606017
FACKBOOK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9%A4%98%E6%82%B8/531520606954508?fref=ts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