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崔穎芯,我是在香港7百萬人裹一個好普通的女生,我一直以來都過著平淡的生活。

但直至我愛上了他—李綽熙。 他叫李綽熙,呀熙有陽光的膚色,健碩的身材,聰明的頭腦。 

呀熙是一個好好先生,他對任何人都好好,所以有好多女生都視他為完美的對象,因此有很多女生想和他交往。 

而我只是呀熙的一個鄰居,我住在他家的上兩層,我們都算是青梅竹馬的關係,因為大家的父母都算是好朋友,所以我們從小就認識,我們的感情也特別好。 

從小到大我都好喜歡跟著呀熙走,我特別喜歡牽他又大又溫暖的手,因為我會覺得特別有安全感。 呀熙他亦不會甩開我的手,反而會緊緊牽著,生怕我會放手一樣。





小時候呀熙就是牽著我的手帶我四處去,就好像情侶一樣。 所以那時我和他的朋友及家人都會以為我們在交往,但呀熙往往都不會作任何解釋,他只會默默地低頭偷笑,然後就繼續牽著我的手。

我並不是因為他牽我的手才開始暗戀他,我會暗戀他全因為呀熙一次奮不顧身地救我以及平時他一直對我無微不止的照顧,我才會深深地愛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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