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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想寫一個新故事,都會因應主角的職業,潛進那個行業好一段時間,當收集到我想要的資訊,把那個題材挖得一乾二淨,就會引身而退。

然後,我會信心十足的,開始寫那本書。

出版社從讀者得到的意見是,我寫的故事一般都很真實,好像活生生發生的事。

那當然啊,因為,我是赤裸裸的(只是比喻)親歷了故事主人翁的故事,大部分的遭遇都是真的。



譬如,用電訊台營業員做男主角的長篇愛情小說系列《周末狂戀》,就是我在某電訊台當了五個月前線銷售員的實戰經驗。

連續寫了八本《周末狂戀》系列後,我的心情苦悶得像世界末日,決定要寫一個全新的故事,講述一個貧窮男愛上一個貪婪女。

因此,我很高興自己又找到一個充滿光環的理由離開電腦的鍵盤,出外鬆一鬆了。

我今次的角色扮演,是酒吧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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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設定是生活逼人、無一技所長的男主角,走到一所酒吧內擔當保鏢。

酒吧位於中環的蘇豪區,以斯文客居多,我每天在California舉啞鈴健身,準備大打出手……不,該說是準備執行職務。

但是,做了一個半月,打架這些事沒見到,我只是試過勸誡飲到神智不清的男人離開,然後,把他們丟到酒吧後巷堆積如山的黑色大垃圾袋上,心情好爽。

我期待有黑白兩道講數、酒杯亂飛、有只穿西裝外套內裡不穿衣服的大佬用碎玻璃樽抵著敵人頸項,殺出重圍的那些大場面,但我彷彿來錯了地方,落差太大了。



當我有點想辭職的時候,老闆突然把我拉到一角,對我說:「想不想增加收入?」

我的心怦怦亂跳,用力點了點頭。

這個有點像王家衛的酒吧老闆,真正身分會不會是殺手經理人?我需要去殺人嗎?我也可以寫一個《這個殺手不太冷》那樣的故事啊!

「我希望做一個擂台,讓客人打拳。」

Rocky的故事?抑或,鐵拳浪子矢吹丈?

不錯,我也很喜歡那種激戰的剛陽故事。

於是,我馬上便答應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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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星期後,一個驟雨驟晴的夜晚,我如常站在酒吧那個特別闢出來的一角,整個角落設計成擂台般,默默承受著一個男人的拳頭。

──是的,神經病,我不能出手,只能捱揍。

為了分散我的慘情,我腦中想著的盡是一些不著邊際的事情,就譬如,我代入男主角的心態……對於他那種人生漫無目標的男人來說,金錢大概是唯一可以讓他感到有尊嚴、也感到自己真正存在的東西。

為了供養那個貪錢的女主角,他甚至替她開了一張附屬信用咭,想不到那個女人光速簽賬買了一架車,他變得欠債累累,淪落到要去做人肉沙包……這些情節該也蠻反映現實吧?

用什麼書名才好呢?

唔,不如叫《被愛情附屬的深情男》?



忽然間,我瞄到酒吧一個最灰暗的角落,坐著一個熟悉的人影。

一分神間,男客一記強而有力的直拳轟到我臉上。

就算有頭套保護,我整個人還是有了半秒鐘雙腳離地,飄上半空,然後重重飛墜在舖了軟膠的地上。

那個男客臉上的憤怒和強悍霍地消失,連忙上前扶起我,用害怕到臨界點的聲音問:「你沒事吧?」

「心情好了點嗎?」我倒是非常浪蕩地一笑。

「對不起,我真的把你當作我老闆了!」男客充滿歉意的說。

「可想而知,你的老闆有多討厭!」我對他笑說:「祝你討厭的人早死早著,慶祝時請再惠顧本店。」

那男人萬分感激的塞了兩百元在我手裡,有一百元是給我的額外獎賞。



男人永遠不會知道,他打的居然就是當今炙手可熱的男作家,有機會向我揮一拳,可能已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成就!

當我再瞧向那個角落,發現她已經不見了。

那個人真會是她嗎……抑或,只是我思憶過度的幻像?

雖然,身在那麼灰暗的角落,但在黝黑裡還能閃閃發亮的女子,還能是誰?

悵惘之際,侍應生把另一名「參賽者」領到擂台來,我一看便呆了。

在七色漫爛的射燈下,只見她已戴起了拳套。

嗯,真是她,黃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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