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立言/《羊語 IV》

-狼語2.12:狼的本性其實是善良的,只是野獸在身邊

現在的我較少做運動,但兒時的我卻並不是,那時的我經常踏單車及踢足球。不過由於種種原因影響,令我對運動愈感沒趣。其中一個原因,當然是個人電腦的興起,這個(萬惡?)的東西令我終日坐在它的面前。另一個原因就是玩伴的「離去」。那時正值升中期,年長的玩伴一個接一個升上中學,同齡的又準備升上不同中學,結果團體解散,細膽的我當然不會獨自出外玩耍。這樣之下,我只有在體育堂時才能有點點運動,不過這唯一的運動機會卻以不快經歷為主。

我不知道多少人在小學時嘗試過「室內體育課模式」,我可經歷了數個年級!這個東西聽起來很專業很特別吧?體育老師將雨天操場劃成六個區域,再將全班同學分成六組,然後指示他們各站一個區域,而他自己就站在中央。做什麼呢?接下來可精彩了!六組同學會被分配呼拉圈、豆袋、繩等體育用品,然後各自在劃定的區域內玩呼拉圈、拋豆袋、跳繩。每隔十數分鐘交換一次,直到課堂結束。次次如此,堂堂皆然,不知所謂又荒謬到極點。

我記得有一個學期,體育課奇蹟地可以踢足球。我與另外兩位同學被編成一組,各自找一處地方練習,不過卻是一次惱火的經歷。那兩位同學完全不讓我參一腳踢,只是叫(迫)我當「後衛」-在他們後方檢球,而他們就興高彩烈地在前方練習進攻射龍門。由於合作得宜(只有二人)又球球進門(沒有龍門),他們得意洋洋地自稱「夢幻組合」起來,在後方的我既沉悶又不忿氣。在一次他們傳球失敗後,那足球滾向我身邊,但我卻扮作綁鞋帶,視而不檢。那足球一直向外滾,更滾出了我的「防衛線」,「夢幻組合」憤怒了。其中一人走來指責我:「我知道你很不忿氣,沒機會踢很不開心,但麻煩你做好自己本份。你是負責在後方撿球就應該去撿每一個球,這是專業的表現。」然後更向老師舉報我不合作。那時十二歲不到的我,見識到原來將歪理變成道理去指責人,然後以扭曲了的事實去誣衊別人是可以成功的!只要你是處於比數大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