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到了,顧城一直等待的這一代人也同步了,彷彿,黑夜給我們的黑色眼睛,終可用來尋找光明。
是傘的事。同樣是我們的事。傘﹣上有蓋掩,下有骨撐,承擔的是一代人。
此傘不同彼伞,如沒有人,試問如何撐?是結構性的問題。
 
香港在清政府管治下,與其說管治,倒不如說自生自滅,一直都沒有發展,一個極不起眼的漁港。清政府在「鴉片戰爭」中敗陣給英國,在一八四二年,在《南京條約》下割讓出香港給英國;一八六零年,因為《北京條約》下將九龍半島同樣割讓給英國;一八九八年,《拓展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租給英國,為期九十九年,於是整個香港終於都歸在英國的統治。
由那刻起,香港就注定與中國不同,走的路不同,一個向東走,一個向西行,又怎會再有相交,香港回歸中國十七年,初初承諾的五十年不變,還未走到一半就不復再。
 
我二十四歲,中文系畢業。職業是自由工作者,這是個較好聽的說法,難聽一點就是炒散。在這件事未發生以前,我和家人同住一公屋,正式是即使有女朋友也好,當要見家長的時候都是沒有雞脾吃的一份子,和大部分人無樣。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在一間傳訊集團旗下的創意設計公司做Account Executive,同樣地都是較好聽的說法而已,實際的工作倒頭來仍然是Customer Service。
 
曾經有很多朋友問過我同一個問題,問我為甚麼不去教書?我知道自己不是好老師的材料,由中學到大學,在學校裡,我是負責打破規範,就是專犯校規的人,老師們很討厭我嗎?那又不是,因為他們知道我不是搞事分子,我只覺得有些規範太形式了,所以要衝破它而已。試問一個經常要打破常規的人怎會有學校放心聘用,而且我個性太過隨心,沒有可能教出普羅市民喜歡的「好學生」出來;也不要問我為甚麼不去找與文字有相關的工作,我也不知道為甚麼唯獨我找不到,我眾多同學中有一部分去了當編輯,本來我的志向亦是當編輯,其實也有一些面試的,但都不了了知,有朋友見我遲遲未找到工作,介紹我去《東方日報》做記者,可能因為我自命清高吧,我說不適合,不想為五斗米而去替別人做打手,後來找到一份我相當有興趣的,就是香港電視聘請見習編劇,面試過後,就遇上它不獲發牌,也無甚麼話好說了,政府正仆街。




 
而那份工作,都是誤打誤撞找到,當時不停地發電郵,就只有這間有回音,第二天面試,面試後一天就通知我已經請了我,問我何時可以上班等等。我的工作範圍是見客、開會、和設計師開會、聯絡工程部……一大輪與人聯絡溝通合作的事,我生平最討厭就是應酬,偏偏每天做的就是應酬,有時候照鏡也認不出自己,牽強的笑容,客套的說話,就是嘔心。但最令我嘔心的就是send recap e-mail,明明開會用中文,明明雙方是香港人,但不知為何用e-mail聯絡時全部都是英文。我讀中文系除了因為我喜歡寫作,其中一個原因是我討厭英文。一日不知用了多少個小時坐在電腦前「砌」一封得體的recap e-mail,正正式式燃燒我的生命。
辭職的原因,上司也有問我,我也很老實回答:「工作上做得不開心,也覺得不適合我。」
但還有一個原因我未告訴上司,就是我覺得公司加薪的比例好侮辱,加幅一個巴仙也沒有,簡直令我……無言,但當我知道AD(Art Director)也只加了五百元後,我心情反而平服下來。
 
別再提起這無聊的事,回正題。
 
對於傘,由小到大都無太多可以去幻想的空間,都是遮風和擋雨,較特別的只是不要室內開傘,因為會招惹鬼怪。可是在這個荒謬的世代,原來傘是用來擋胡椒噴霧的,太過荒謬了,但想深一層,如果我作為一把傘,可以有份抵擋胡椒噴霧,用這個角度看,又好像有點光榮感,哈哈。
 
有晚發了個奇怪的夢,在夢中是這樣:




我被一班人追著,拚命走拚命走,但愈追愈近,忽然有一刀從後刺進我的大腿,應聲倒地,想走也走不了,他們用沾有哥羅芳的手帕掩著我的鼻子,刺鼻的氣味令我不消五秒已經迷迷糊糊,昏停過去,其中一個大塊頭把我摃在他的肩膀,慢慢的把我搬到輛白色的貨車去,駛去行刑的場地。
該地方是一個放滿冰塊的地方,很寒冷。迷糊中看到他們呼的每一口氣化成的霧氣,他們把我放在一塊頗大的冰塊上,開始變得有點嘈吵,聽到要怎麼樣對付我,可能他們要先將我的腎
割下來……他們察覺我的眼皮在眨著,難頂的氣味再次湧進我的鼻子,我又再次暈倒過去。
 
全身冒著冷汗。
 
我猜想這個奇怪的夢,可能都是源於八月三十一日的人大決定。那絕不單止是個夢魘,絕不單止。是個極權統治的下馬威,說是下馬威,好像給他們帶來一點威風,那就改說是淫威吧。不過,仗恃著淫威的他們,有些事情其實搞不清楚,以為我們會乖乖聽話任由劏割的話,大錯特錯了,香港除了國際金融中心、東方之珠這些美名外,還有一個特別的稱呼,中國最後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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