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情侶都聽過一個問題:為什麼你會喜歡我?不管是拍拖前或拍拖後,總有人會問到。我曾經為這條問題苦思了好一陣子,最後得出的答案只有一個:不知道。天下有天,總有一個人的條件比你另一半都要好的,但你仍然會視另一半為適合的對像。這用科學角度是解釋不來的,科學家形容愛情大概只能用費洛蒙三個字,但對當中對心動及一剎那間那種「就是她了!」的感情還是沒能說得上原因。連科學家都沒能解釋的事,就別再難起你的那個他了,好好享受戀愛當中帶給你的經歷才更重要吧? 

  俗語有說戀愛是盲目的,一個墮入戀愛汪洋的人為著心儀的對像能做出平日絕不會做的事。當眾送上鮮花,抱著一大隻熊娃娃在大街上準備給你一個警喜,可能跟他平日大男人的性格背道而馳。日後問道他為何會這樣做嗎?其實也離不開愛這一個字。愛能讓一個人更有衝勁,變得正面積極,為著一個對自己重要的人而去拼命完成目標,一切看似毫無跟據,但當愛情降臨到你身上時又會變得自然不過。愛情這是這種帶著衝動與任性,一個過份理性的人是無法理解愛情中的瘋狂所帶來的體驗。 

  直覺是人類與生俱來就有的能力,就算在原始時代沒有科學知識下人類也是靠直覺來找到伴侶與逃避威脅的。戀愛不是寫論文和小組報告,不用事事都尋根究底的。愛她就追,然後好好疼她,讓愛一切從簡才是享受愛情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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