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都有得唱:「一人有一個夢想,兩人啦啦啦啦啦⋯⋯」(暴露年齡了lol)。大家讀小學時,應該都曾以《我的志願》為題作文,你記得當時寫了什麼嗎?小朋友撰寫《我的志願》時,大都歡歡喜喜及興致勃勃,畢竟這題目較易寫,又跟自己有關,總好過寫什麼《鉛筆的自述》。不過,當時我的鄰座同學卻有點不快經歷。

他在作文簿上寫著,希望長大後當流動小販。他解釋,當流動小販能彈性上班,不喜歡工作時或當日賺夠了就可以隨時回家休息,攤檔能自由售賣自己喜愛的貨物,而且不用受上司氣。我聽起來覺得很有道理,也差點把我的文章「砍掉重練」,跟他一起當小販。可是,當老師巡查看到後,卻要求他馬上重寫,原因是當小販欠缺大志,應該要選擇一些對社會更有貢獻的職業,如醫生、消防員、老師等。小朋友年紀小,口不擇言,出言反駁老師說:「打一世工有什麼好?我才不要做你這種扼殺別人夢想的老師!」當時我並不知道「扼殺」是什麼意思,也不知道他是從哪學來,我只知道事情鬧大了,最終驚動了他的家長。

現在回想起來,這名同學當時年紀小小,卻有不願一世當打工仔的想法,更勇於對抗權威,或許才是真正有大志的表現。其實,夢想是很個人的事,真的需要別人認同嗎?人生只有一次,真心想做的話,就向著目標奮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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