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我們church打籃球四角賽的季軍戰,前三個星期日大家都盡力地打,就是為了想讓自己的church能有好的成績。我也不例外。

我在完了祟拜後跟一位好朋友(女仔來的)和另外一朋友吃午飯,吃完後,便撐起傘來對抗風雨,乘車往場地去。由於一分大雨,我也只是剛剛好沒遲1:30到達。我衝衝忙忙的跑進更衣室,換上我的Nike Pro,再穿上我的17號球衣,想着快點熱身。在更衣室裏,我遇見了他。(幹嘛有些基情四射feel =0=)

他是鄰堂籃球隊(也是我們即將要對那隊)的隊員。隨了他的12號球衣,我還見他在地上放了一雙我一直也想要的球鞋,我便隨口跟他「吹一吹水」,道:

     「你那對是否Crazyquick來的?」



     「對啊」

     「真的得型啊!我也一直想買,可是...」

     「我也是之前傷了兩次,才買了這對的。保護性很強啊!」

     「保護」。

      「原來是這樣。喂不說了隊友在等我練波,一陣見!」



沒想到,我之後竟然會討厭他。十分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