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錢有老婆(一)
 
已一星期沒有見面,即使用電話聯絡,也只有在晚上睡前的一刻來個「我睡了,你也不要太晚」的語句;直至最近,基本上我已經不能與她再聯絡,有的只有等待,等待著她數個小時後的回電。
 
與阿敏從大學相識到拍拖已經六年,阿敏可說得上是一個事業型女性,即使畢業後依然繼續進修,直至最近已經獲得了兩個碩士學位,當然工作亦平步雲,而我現時在會計界的BIG4工作,雖說不上出類拔萃,但至少自己覺得安居樂業總不是一個大問題。
 
快近三十歲,我們少不免開始被家人催婚。
 
早星期我們在海港城的扒房餐廳,看著維港的夜景慶祝我們拍拖六年的日子,蜜運中的男女,最愛討論的是對將來生活的憧憬。
 


「好煩呀,阿媽時常問我們幾時才會結婚生仔,她又不知道現在的香港,生活迫人,要結婚生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說。
 
「BB,咁你要努力儲錢啦,因為將來結婚買樓生仔要用好多錢,我唔想結婚還要同奶奶住呢」阿敏把手溫柔地放在我的臉頰上。
 
有時候真係唔係好明,成三十幾歲人點解仲要叫我做BB?我唔介意你這樣叫我,除非我們正在上床。
 
「其實我都有幫你想過,只要你每個月儲起一萬元,再加上BONUS你唔用又儲起,三年後你就會儲到五十萬,那麼你三十萬就可以給我媽媽做禮金,二十萬可以拿來結婚用,我相信你三年後人工會更高一點,到時我們結婚後,可以先租樓住,之後再慢慢買樓,你說這個計劃好嗎?」
 
我聽到如此「週詳」的計劃後,我喝一口冰凍的開水,淡然的說「唔好!」
 


 
 
 
俾錢有老婆(二)
 
「唔好?點解呀?我覺得個計劃好好,即使我三十多歲先結婚,我都唔介意」阿敏說。
 
「有幾個問題我想問一問,三十萬禮金會唔會多了一點?」我把我的怒意壓抑著。
 
「其實我阿媽說要五十萬禮金,我好辛苦先講到三十萬,阿媽還說多少都無所謂,最緊要我開心就得」阿敏說。


 
「是嗎?好感動,只係俾三十萬咁小」我冷笑著,「還有你說那五十萬是由我一個人儲嗎?」
 
「當然啦!你不是想娶我都要我夾錢結婚吧?」阿敏說。
 
阿敏家住九龍塘的豪宅區,以我所知,她家人過去兩年因抄樓有接近500萬元的進帳;而我則住在元朗的公屋,父母已經退休。
 
「你的人工和我的差唔多,那麼你每個月有儲錢嗎?我們的收入如何分配?」我說。
 
「當然全部都係你俾啦,屋租同家用都係你俾,我阿媽話男人係應該支付所有錢,而女人的所有錢都是自己的」
 
「明白,我們繼續食飯吧」我沒有打算繼續和她爭拗,因為我知道她已經被她的父母洗腦超過二十年,正如國內的同胞被家人灌輸了隨街吐痰是冇問題的話,他們來到香港可能還會說我們不環保,因為我們浪費紙巾包著那些痰。
 
吃完飯後,我們在廣東道的名店閒逛。
 


阿敏選了二個新出的GUCCI銀包,並要店務員把它包起。
 
「為何你選了兩個銀包?兩個也喜歡嗎?」從我出來工作的第一年起,每個不同的紀念日、生日、節日,我都會送一份禮物俾阿敏,當然購買物品的金額亦好像通貨膨脹一樣,節節上升。
 
「一個是你送給我的禮物,而另一個是送給我朋友的禮物」阿敏已經習慣亦視我送她禮物為‘老鳳’。
 
「送一份$3000的禮物給朋友?我同你拍拖咁耐,你最貴都只是請我吃自助餐罷了」
 
阿敏用她那鄙視的眼神望著我,「得!明白!」說完便自己走去結帳。
 
 
俾錢有老婆(三)
 
我十分討厭女性用鄙視的眼神望著我,可能源於男性的自專心作祟,或自己內心深處輸不得的堅持,於過去六年我用金錢去盡量滿足阿敏,她身上的名牌手袋銀包全部都是我付錢購買的。
 


我很珍惜阿敏,對於身高只有168cm體型略胖的我來說,當時大學的學系系花肯成為我的女朋友,我一直覺得這是我的福氣。
 
過去數年,她於工作上及朋友間也有不少的追隨者,阿敏時常對我說其他男性追求她的事,她也一一拒絕,她時常告訴我「如果你對我唔好都冇所謂,我外邊大把人追」,我沒有懷疑阿敏,因為直至上星期為止,她在我心中一直也是個天使。
 
阿敏離開廣東道的名店後,不發一言便乘的士離開,我沒有打算阻止,心裡說不出的平靜和安寧。
 
我在街道閒逛,想起自己最愛的一套漫畫「鋼之煉金術師」,內裡提到「等價交換」的一詞,如果要我用三十萬再加上婚後所有的錢由我一個人支出去換取這段婚姻的話,我在想這是否「等價交換」。
 
錢=愛情?
 
與其他女性朋友討論我們的事,一般來說最後的定案是我是賤人,因為我用錢去計算一段愛情的價值,因為從女性的角看男士如果愛一個女士的話,他應該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金錢)去讓自己的女人得到幸福。
 
我同意,不過大前提是我父母住公屋,我也要供養他們,憑什麼要我支付所有婚後的金錢和三十萬的禮金?Come On!不是以為我那$30,000多的人工可以Cover 晒所有支出吧?
 
俾錢有老婆(四)


 
經過三日多的冷戰期後,我於下班的時間致電阿敏。
 
「DO….DO….」阿敏沒有接聽我的回電,於是我再發短訊,可惜依然沒有回覆。
 
終於等到晚上十時,阿敏回電給我。
 
「今日找我有什麼事?」阿敏說
 
「想看看你在做什麼和想今個星期同你去睇戲,對呢,為什麼不接聽我的電話?」我用十分‘可愛’的聲線發問。
 
「同朋友去了食飯,現在回家沖涼睡覺」
 
「為什麼隔了那麼久才回電給我?」
 


「我們不能有自己的私人時間和空間嗎?」阿敏淡淡的說,「我明天要返工,我睡了」阿敏說完便掛線。
 
接著數天,還是同樣的情況,即使我約下午六時致電給阿敏,她也是晚上十一時分回電給我,當然也是冷淡的對話吧。
 
我在想,即使你Miss 左朋友電話,你都會盡快回電吧,可是查看whatsapp 的最後上線時間,顯然她是不打算致電給我。
 
往後兩日,我們已經再沒有聯絡。
 
我們沒有說分手,或許我們之間正在冷戰,可是我沒有多少的失落與不安,這幾天盡是在做自己喜歡的事,可以享受之前因為時常要花時間陪阿敏而放棄了很夠的球類運動,不用與任何人交代和聯絡,原來單身的生活也不錯。
 
我也在想,如果阿敏是一個不願意付出,而妄想我會為自己付出全部東西的話,這種港女不要也罷,有朋友亦建議我中出即飛,不過在我看來,從男性的角度來看,三十歲的我是立於不敗之地。
 
很簡單的一個英文字去為我們的關係做一個總結「Depreciation」.
 
用三十萬禮金及二十萬元結婚,之後再加上支付婚後所有的開支,結婚?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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