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回香港了,說實在,真的不捨得就此放手,如果可以再逗留多半個月、一個月,會有多好?

雖然我跟你只相識了一星期,可是我的腳也只踏了倫敦這片土地十一天,如果用這十一天代表我一生,你已佔據我六成生活,若是已年齡來算,當我七十歲命,跟你會由二十八歲開始相依到老,足足相伴四十二年。

可是我覺得不夠。

現實就是這樣,最愛的任憑你四處尋覓,到頭可能換得一聲嘆氣。隨遇而安,在街上碰到陌路人,可能只是一次問路,或不少心把對方的拿鐵碰瀉,出於口中的方向,灑在地上的咖啡,都有機會化成紅線,將本應分隔十萬里的心聯在一起。

諾丁山七彩房屋始終是相片好看,波多貝羅市集的商販亦各自忙著叫賣那些只值兩、三鎊,卻叫價十二、三的襯衫。至於摘星奇緣男主角的旅遊書店早已搬離原址了。這些都是你這星期告訴我的。





諾丁山的現實比幻想差得太遠,沒有大明星,沒有文藝,卻有靠買賣房屋置富、肥頭耷耳的地產經紀。這些都是你這星期告訴我的。

換我告訴你,你有看過《我左眼見到鬼》的話,七日,也可以很愛;你有看過《忘不了》的話,就知有些事會牽絆是一生。

明天我走了,或許再也聯絡不上,我也沒有能力每年來一趟諾丁山。

你看,今天只有九度,再好好相擁一下,就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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