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追得到白雲,就捉得住夢想 (第一天)>
 
人生苦短,爸爸總教我要及時行樂。
 
所以,現時三十歲的我,還沒有穩定的職業,每天也是過著「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我有過很多夢想,作家、攝影師、廚師、歌手等等。
你會覺得我不切實際,但是我想跟你說,我夢想多是因為我已經完成了一個夢想,所以才會有第二個、第三個。
 
沒錯,我已經當過作家、攝影師、廚師和歌手,說出來好聽,可是現實只是出版過一本書;當過攝影師助手,不過也會偶爾幫手拍攝;在快餐店當過廚師,就是指直接把食物從包裝袋拿出來,繼以加熱;在街頭唱歌,當一個街頭歌手。




 
除了以上的夢想,其實我還實現了很多夢想,可是多得不能盡錄。
 
我的前度女朋友們總是說跟我一起沒安全感,看不到將來。
漸漸的,我也不敢再交女朋友,因為我怕會害了他們。
 
到最後,我離開了家人,離開了朋友,一個人在世界到處奔走著。
你或許見過我,我總是揹著一個大大的斜挎皮包,裡面雖然麻雀雖少,可是卻五臟俱全。
 
一部膠卷相機、三卷膠卷、一把直柄雨傘、一件墨綠色的厚長外套、一枝鉛筆、一塊橡皮擦、一本牛皮簿,還有一個仿軍人式的鋁製水壺。




 
聽起東西不多,可是對於一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也不回家的人來說,這裡已經是他僅有的「傢俱」。
 
今日是七月三十日,天氣很炎熱。
坦白說,我也忘了自己走到哪個國家去了,只知道那天我花光了積蓄,買了一張離開家鄉最遠的單程機票就走了。
 
這一路的旅程,我也只是靠坐順風車和步行來移動,所以常常迷路,而且我也沒有智能電話,地圖又看不懂,所以最後只是靠著直覺就走了。
 
 
我現在身處的地方,看上去是一個小鎮,可是卻很冷清。




這裡就像美國在舊時代,為了開採金礦而起的小城鎮,可是又因為開採完了,所以居民都搬走了。
 
我已經第二天沒吃過食物,我昨天在遠處看到這個小鎮,還想著可以到這裡乞討些食物,可是從現況來說,看來是不可能了。
 
我環顧四周,雖然沒有人,可是商店跟住宅的門和窗都鎖得死死的,
仿佛內裡還是有居民住著。
 
我看到地上有一塊拳頭般大的石頭,於是我隨手把它撿了起來,然後用我最後的力氣,向一所叫甚麼甚麼 food 商店的櫥窗 砸過去。
 
清脆的玻璃碎裂聲伴隨著玻璃一起掉到地上。
 
我沒多考慮,就直接爬了進去。
 
找尋了店裡一遍,也沒有收獲,
我坐在店長的位置,呆呆地望向剛剛被我砸壞了的櫥窗。




 
在陽光的照射下,發現其中一個裂痕上,沾上了一些紅色的液體。
 
「該不會……」
 
我立刻看看自己的腿,原來大腿外側早已被打破的玻璃界傷了。
傷口不淺,而且流血的情況沒有停下來的跡象。
 
「我是不是要死在這裡了呢?」
 
我抱著飢荒以及虛弱的身體,漸漸的睡了過去。
 
在夢裡,我看到自己的父母,玩伴,及前女友,
坦白說,我有點後悔,這樣就浪費了三十年。
 




可是,我早已把自己放棄了,披著追夢的「防彈衣」,裝著堅強地走自己的路,
其實很孤獨,很無聊,我根本就沒有夢想,我只是想逃避。
 
我也看過很多跟我一樣的人,口裡說著追尋夢想,可是他們只是不想工作、想到處旅遊、想別人讚同自己、想裝作有性格,其實,我知道你們也跟我一樣,你們也是個一無事處的人。
 
你承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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