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沒有唾棄上帝,我告訴自己知道真相也是好處,至少我會自知之明。了解真相後,我反而沒有放棄去追這個女孩,而是更進取。

我再進一步去接近她,就例如在她拿着很多課本時,我會主動地幫她,當她有任何功課或課本上不明白時,我都會主動協助她。就這樣我和她便愈來愈熟,並得知她的名字原來叫做-張家儀,多動聽的一個名字呀。

熟悉後,我們亦交換了電話,每天都有互相聯絡。這時,我終於感到我的人生仍有意義,我仍有希望。誰知,哈這只是我以為...只是我太天真了。

有一天,我第一次鼓起勇氣問她可否跟我約會,答案竟然出我所料,她竟然願意。我的天呀!基督,你終於聽到我的聲音了嗎?

實在是太順利了,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得奇怪。





到了約會那天,我和她看過電影後,她說不吃晚飯因為家中已準備了晚飯,我聽到後便說送她回家。在送她回家途中,有講有笑,直到....直到這個人出現
「張美儀,佢係邊個,你係到做乜?」這個男孩高傲且憤怒地說。

我只見她滿臉慚愧,低頭地慢慢行到那個男孩身邊,然後拖着那男孩的手,不願意地吻了那男孩的臉頰,跟我說:「對唔住我有男朋友嫁啦」

我沒有說話,因為當時我只懂得點頭去作回應。
我再一次孤獨地回家,我非常痛苦,原來這些日子,都只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我開始痛恨基督,痛恨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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