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說:「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葉欣坐在天台的壆上,雙腳垂下,沒有半點支撐,左腳姆趾純熟地勾著淡黃色的人字拖,鞋邊三顆閃亮的假水晶,在從地面街燈照射上來的光芒中鑲嵌著閃光。她的手中抱著一盒紙巾,一張又一張抽出來擦一擦鼻就由它們隨風飄去。她的鼻在踵痛之間痕癢,抹了一片紅。
葉果致電葉欣,葉欣沒有接聽,任由手機在壆上盤旋,震盪的聲音使她止了的淚又落下。其實葉果只是坐在天台的樓梯轉角,在暗淡的白燈下思考著,當他身在葉欣面前時,應該說點什麼。

葉欣只是被人拋棄,一年四次,已經三年了。每一次她都會給葉果發一個短訊,然後靜靜地坐在大街唐樓上的石屎欄壆上。這是他們小時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家屋,位於頂樓,也就是天台的下層。

在葉欣十六歲的時候,大概是四年前。父母分居,葉果二十歲,自己租住了一個劏房。葉欣跟母親住在一起,偶爾會到父親那邊住一兩天,也只有她,會跟那個男人聯絡。葉欣沒有想過去再次撮合父母,因為她知道媽媽根本不能再次接受爸爸,即使爸爸已經知道錯。

四年前,葉欣放學回家,碰巧遇上了剛下班的媽,二人同路,回到家後,她們看見葉將,她的爸,跟一個女人在沙發上裸著身體。葉欣記得,她是爸爸多年的同事,小時候還跟著爸爸與這個女人去過荔園遊玩。那個女人看見她們,便慌得立即穿回衣服,連鞋都沒有穿就從葉欣身旁的大門跑出去了。葉欣看著裸體的父親,不知言語,後面的母親大叫了一聲就跑到樓下去了。葉欣低著頭,走過了大廳,經走廊急步回到自己的房間去,關門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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