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失去了摯愛,但他卻解脫了,該傷心還是高興?

  晚上躲進綿被裏抽泣,早上腫著眼睛嘻嘻哈哈,即使多難過,都不可以在人前流一滴眼淚。因為沒有人會懂你、同情你,旁人只會當笑話般看。所以,一定要堅強,只能夠堅強。

  我知道,在我們這年紀,以老婆老公相稱很奇怪。可是,喊過你以後,我還能叫別人為老公嗎?你會稱她老婆嗎?婚姻不是一生一世的承諾嗎?雖然我們只是私訂終生,不是法律上的承諾,難道這樣就不必為你所說的負責任嗎?

  哭泣和自殘,是失戀發洩的途徑。比起哭哭啼啼,自殘是更能發洩的方法,同時最影響不了別人。但是,自殘是一般人不能接受的行為,認為自殘的人不懂自愛,所謂「身體髮膚,受諸父母」,但是,除了這樣,我沒法子解脫。有人說可以去做運動 、看書、畫畫等來陶冶性情,對我而言,以上都不是有效的方法。最直接的,還是自殘。



  我會先消毒好那塊鋒利的薄刀片,再往手腕內則輕而快的劃數下,然後靜靜地看著鮮紅色略帶腥味的血慢慢地慘出,心裏頭便會浮起微微的滿足感。

  我自殘的目的不是結束生命,只是單純的想要發洩。我是不會讓自己死掉的,因為這樣不只對自己不負責任,而且對家人也不負責任。

  我怕被人看到手上的傷痕,不想別人用奇異的眼光看我,更不想聽到虛偽到不行的噓寒問暖。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憐憫或同情,反正,我從來沒有其他女生的嬌柔和軟弱,一向硬朗且樂觀的我,絕不會在別人面前擺出一付欲罷不能的樣子。

  此刻,我卻渴望得到你的施捨,分半點愛給我。我還是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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