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戀為何物?》
 
  「迷戀女人,為此而死,這不是悲劇,是喜劇。不,是鬧劇。滑稽之至。誰也不會同情。還是別尋死才好。」太宰治有段人生絮語如此說。
 
  迷戀女人而死,在太宰看來似乎是荒誕之極、可笑之至的愚蠢事。但是,若只迷戀女人,但不為其死,不知太宰又會作何反應?於我看來,「迷戀」二字是摸不到的,我從來沒有對任何事物癡迷。但對於時下年青人來說,這兩個字似乎並不陌生,就像之前在Facebook那些「讚好遊戲」,一開Facebook整版都是什麼我掂到佢個胸,食埋隻烏蠅落肚,俯拾皆是,並不罕見。
 
  「BB,我愛你一生一世!」、「豬豬,今晚我地點過啊?」在他們耳中,這些話都稀鬆平常,對,愛就要講,唔通你唔愛我又比你,你愛我又唔比你咩?家英哥都有教啦!但是在旁人聽來,卻使人雞皮疙瘩,似乎不可理喻。這些是迷戀嗎?是愛嗎?是對什麼的迷戀,對什麼的愛?太宰如是說:「他們心中有的,純粹只是『渴望結為一體的特殊的性煩悶』。」這樣說也許冒犯了「聖潔的愛」,但信言不美,即真話永遠不動聽的。
 
  假如真有一樣事物讓我迷戀,我情願不要,因為得不到、失去,都令人痛苦。但毫無疑問,「迷戀」確實存在,劉伶病酒,說自己以酒為命,騙妻子設酒祭神,反過來卻一盡而飲,復醉不醒,可真謂對酒到達癡迷之境,大概文人都嗜酒如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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