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都趁那女人不在時,跟小明說她壞話,把她那壞性子說得誇張的。
好像吵得更厲害了,很好。


每一位兒子的媽都是站在自個兒的十月懷胎的一方,更何況對方是這壞女人,我沒有錯。

「媳婦,這最近好像和小明有點不愉快是吧?」看她怎麼說。
「沒有啦,小事兒。」看起來吵到心裡去了。
「夫妻之間吵吵很正常,看不順眼就去娘家睡兩天回來,就好了。」她娘家在上海,從這過去起碼得三四個小時。
「嗯,是該回去看一下我媽了,謝謝媽。」臉上的表情不像是謝謝我的意思,現在就是要把你趕走,走啊,明天就給我走。





果不然,那女人過兩天就走了。
我說讓她好好的聚聚,放下孩子,她說要帶她去讓婆婆看看,也不好得罪親家,就讓她去了。
唧,還想趁機把那畜生給弄個意外。

而兒子因為跟老婆吵得不愉快,每天都沒啥回家,不然就是晚歸,甚至晚上起來會聽到作歡聲。
好樣的,小明這副德性從小就這樣,女孩兒就不止那幾個,車子也常換來換去的,
外形到現在都挺好的,我就知道自己生得不錯。

這女人也沒聽說過,只是有一天難得回家吃飯,就說已經簽結婚證書了,




有天自個兒跟兒子聊天,問問才知道,他們認識了就那幾個月。

這孩子,就是不會安定下來。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