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過後生活有唔少變化,
從依家睇起來,
初中時期嘅生活可以用慘不忍睹嚟形容。
 
高中嘅生活不過不失,
中四下學期,同一個充滿笑容嘅學妹一齊。
揀佢係因為基於「愛一個上一課」嘅基礎論調,
想搵個陽光氣息重一D嘅女仔,
畢竟上一個嘅戀情太灰暗,
要我承受多次我頂唔住。


 
戀愛初期總係甜蜜,
但係又有幾多對能一直維繫。
同呢個陽光女孩嘅戀情亦都唔長,只有大半年。
 
去到中後期,每次打比佢都總係話忙,
更甚俾咗佢家姐聽。
 
雖然佢家姐同佢同校,
但兩個人性格相差好遠,


受歡迎程度相差更遠。
家姐樣貌平平,無過人之處;
呀妹笑容甜美,活潑帶少許巴辣。
所以識佢兩姐妹嘅都只會鍾意呀妹。
我係其中一個。
 
但係經過咗一輪相處,
覺得家姐性格都唔錯,
係電話會傾下D日常事:
鍾意食D咩呀、平日放學有咩做呀等等


 
而呀妹對我就愈嚟愈冷淡,
到甚至同我講:
「你唔好咁痴身纏人得唔得呀,我有我自己嘅生活架!」
 
無耐,我地就分開咗。
 
後來知道,真正嘅「死因」不在於我太痴身,
雖然我認,
但係原來佢只係當我水泡,
佢會鍾意我嘅原因係我同佢初戀男友係外貌而至性格都頗為相似。
諷刺嘅係,佢鍾意嘅並唔係真正嘅我,
而係嗰個極多野講串串貢嘅我。
分手,係因為貨不對版。
戀愛,我仍要追求做自己,


所以同佢相處我甚少講野,
慢慢佢就覺得佢唔鍾意咁樣嘅我,
就故意疏遠我。
 
原來做自己,也傷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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