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枝螢光筆,一枝未售出的螢光筆。
我為自己感到驕傲,因為我是這家書店中唯一一款可以畫出兩種顏色的螢光筆。一格之差,站在我旁邊的,是那些又胖又矮的單色螢光筆。我瞄了他們身上的價錢牌一眼,心想:噢,七元,我可是價值十三元的高級日製螢光筆呢。
 
順帶一提,我的筆身是透明的,兩頭的顏色是螢光粉紅和螢光黃,我覺得我是個女生。
 
每天大約有百多人會經過我站著的地方,大多數人拿了其他的筆便轉身步向收銀台。我不知道其他的筆是怎麼的,我沒有見過他們,但我想,無論如何我一定是最高貴,最美艷的。
 
終於有一天,一個年輕男孩來到我面前。他長得不算帥,看起來很年輕。他一邊打量著筆架上的我們,一邊按著他手上的手提電話。
 
「嘟——係呀我黎緊考DSE,買定啲螢光筆差唔多啦。。。咦?呢支幾靚喎!」他對著電話說道。




 
我不知道他說的DSE是甚麼,只知道他想要買的是螢光筆。最後,他拿起了我,握在他手中的還有那支價值七元的單色螢光筆。
 
「多謝你廿蚊丫。」

就這樣,我和那個年輕人一起回家了。我很期待有主人的生活,也很期待他將會用我的筆尖寫出甚麼美麗的筆跡。
 
「咔」的一聲,我和矮胖螢光筆一起掉進筆筒中。那裹還有其他的筆,一些叫0.38,一些叫hi-tec-c。慢慢我發現,主人其實不太喜歡用螢光筆,原來他不會用我來寫甚麼美麗的詩句。我的作用只是把筆記上重要的資訊襯托出來。
 
慢慢,我的墨水愈來愈小。我不怕,我看見當0.38的墨水被用完了,主人會換上新的。他一定也會很珍惜我,替我換上新的墨水,不會浪費我那價值十三元的軀殼——




 
原來我錯了。
在不久的以後,當胖子螢光筆和0.38還留在筆筒的時候,我被拋棄了。沒有墨水的我,只是一塊膠,一塊沒有意義的膠。在垃圾箱裏,我遇見了一對襪子,他們好像很快樂的樣子,雖然被拋掉,起碼不孤單。
 
螢光筆說:「我曾經以為自己是全世界,最後發現自己甚至不屬於任何一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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