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還不知道甚麼叫愛情。愛情就像抄生字一樣,把字抄過十遍八遍,曉讀曉寫,卻不一定明白字義。同樣地,即使愛過痛過傷過恨過,也不一定能理解何謂愛情。現在的我經驗多了,也不敢說自己通曉愛情。大概每人對這兩個字都有不同的詮釋,而且會隨著時間及閱歷演化。初戀之前,其實我還喜歡過幾個女生,當然也被女生喜歡過,不過最後都是無疾而終。那時候以為是愛,長大了回頭看才發現那只能算是喜歡。每次回想起小學時代的情史,都不禁為那股天真無邪的衝動而莞爾,比中學時代的少了點清澀,卻有著綿花糖般的絲絲甜蜜。第一次對女生有好感,是小三的時候。其實記憶中我有個挺要好的幼稚園女同學,但印象模糊得我連長相都忘掉了,只是記得姓氏,乾脆就不算了。現在坊間仍存有對精神病人的誤解,認為他們都有暴力傾向,但其實這絕對是個失實的標籤。不少研究都指出精神病與暴力沒有直接關係,而我從小就相信雌性才是與暴力最大關係的因素。不論你是在暗嘲還是在稱讚她們,雌性人類總是動不動就揍人,而且絕對不懂拿捏力度。相信不少男生都有被同班女生打得傷痕累累的經歷,當然我也不例外。小三的我,是深信著「打者愛也」的純真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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