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兩天就是真田的婚禮,我今天約了Forrest去買禮服。約了他下午一時半旺角,我準時一點由深井出發。乘地鐵的途中收到Forrest的短訊,說先去完理髮屋再來,我真的是太了解他了。最後只是等了他五分鐘,算是不錯的一次了。「Sorry,别生氣,至多我請你吃KFC。」Forrest每次遲到都是用食物解決。「我都知道叫雞是你最愛。」他在與女友分手後常常說要找個sp,不過都是只說不做,看他也沒膽實踐。記得有次等他足足三小時,我拿著他給的一百塊錢在葵芳廣場掃過清光,牛雜、芒椰奶西、豬大腸、手卷、雪糕,通通都有,至今仍十分回味這「葵廣放題」,賣雪糕女孩的魔音猶在耳邊。「埋黎試下味丫,歡迎試雪糕。」其實要選的都只是皮鞋與領呔,其他的都是千篇一律的黑白配。「剛剛那狂惹香燒雞真是頂級超卓!」Forrest拿起粉紅波點煲呔說。「矮子不喜歡這麼『姣』的款式。」我將閃黑直呔放到襯衣上比劃。我們其實是兄弟團的服裝代表,在民意授權下為眾兄弟選一套醒目的晚裝。「不如就你這條吧,簡單又帶點型格。」他從我手上搶過領呔。張敬軒的「斷點」突然響起,以為是新的顧客怎料卻是Carrie。「喂,我想見你。我在旺角,你呢?」Carrie略沉的女聲從話筒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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