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常工作,在工作期間我周不時也會走去一樓大堂,為了能見她,增加相處時間,這是典型沉船的現象。
突然覺得有推動力促使自己上班,為了見她一面,我也未曾想過我在工作上如此勤奮。
她很欣賞上進心強的人,當時的我略為成熟,或許她對我也有些少好感。
接近下班時間,我打開與她的Whatsapp對話框。
「幾點收工」我問她。
「六半」
「車埋你」
「唔使啦掛」
「咁你鍾意啦」
「哈,好奇怪架嘛要你車出車入,我唔好意思」




「我今日要出去」我藉口說。
「去邊呀?係咪順路先?」
「係咪等埋我?」她一口氣問。
「係阿」
回覆這句之後,我跟她約了在某地方,接她上車。

其實本來是想約她,但不知道怎開口,又怕被拒絕,所以藉口說有要事順便讓她乘坐順風車,而事實當然是藉此約會。

等她開完內部會議,換衣服,大概一小時,她走上我的座駕,終於出發。
途中跟她有數之不盡的話題,時間完全不夠使用,當時很希望每天的時間有48小時,或者把時間停止,可以一直過著這充實的生活。




沒想到世界能夠如此美麗,可能終於遇上一個適合我的人吧?

我們吃了一頓只屬於我們兩人的晚飯,一起逛商場,一起遊海濱,感覺就像是情侶,而分別就只差沒有拖著她的手。
對於這種感覺,能用曖昧形容。
甚至覺得我們會有發展空間,因為她表現了一些在工作上不會表露的情感、聲線、表情。
或許只是誤會,但我覺得機會寧可殺錯,也不能放過,因此我決定將錯就錯,佔據她每一天的時間。

沒錯,其實我是知道她是名花有主的,但好勝心不容許我認輪。
而事實,我只不過是一個第三者,橫刀奪愛的男人。
真諷刺,這世代竟然把角色調轉。




有時候在新聞看到為情自殺的男人,是不是瘋了?
甚至跪在地上向女方求情的男人,完全不像樣。
剎那間,我終於明白,感情能夠完全改變一個人,是這世上最易學難精的科目。

在送她回家時,遇上個小插曲,由於她對車子一竅不通,亦沒有指引路線的經驗,差點令我們遇上交通意外。
由於當時駕著80km/h,還有數十米就需要決定路線,當時她只顧著談話而忘了帶路,在生死一刻她竟然用手指指著,然後說:「行個邊!」
我急速扭軚,拖低波段,甚至要踭趾急停。
當然,只不過是一場驚險。
她不斷道歉,一臉內疚,我知道她很害怕,所以我只能安慰她。
最後安全送她回家,意想不到的是大家都依依不捨。

這就是我第一次跟她的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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