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慾願墮 」樓下的區議員辦事處39

case 7.1 公義

我叫阿源,在一間報社工作了五年,從大學的時候我已經對傳媒行業抱有熱誠,用我的鏡頭去尋找真相,用我的文字去揭露不公,我認為這是神聖的工作。

在頭三年的工作中我也滿腔熱誠,相信這是伸張正義的工作,但現實並非如此,報紙需要銷量維持,而面對強烈的競爭,報章的內容開始偏向讀者想看的東西,而非讀者該看的東西,連我工作的歷史悠久的報社亦開始跟隨這潮流。

那位官員的性醜聞,那位明星的慾照流出,這才是銷量的保證,真正關注社會不公的,關注官商勾結的卻並不多。





時而世易,年輕人開始關注政治,開始擔心自己的社會被黑化,開始對民生民主關注,我對這現象感覺到希望,我以為我的信念能夠再次伸張,正要減退的熱誠又再重燃起來。

於是我著重於調查關於四大商家的內幕,這班肥大的金主,多年以來一定幹過不少不法勾檔,他們控制著整個市場環境,物價,樓價...社會大眾跟本無法選擇,只能眼白白自看著己辛苦賺取的金錢被抽乾。

要找到那班狐狸的尾巴太難了,但是他們的後一輩卻沒有他們般慬慎,荒淫無度的生活輕易被我捕捉得到。

但這樣是不夠衝擊到那霸業的,還要更大的爆點,能挑起民眾怒火的爆點,長期捕捉,真的被我拍下了意想不到的畫面,那四個二世祖,姦殺了一個正在火紅的女歌手。

這女歌手不會白白犧牲的,你的死會為社會帶來極大衝擊,我把這段時間得到的資料都寄到警局,同時亦在我的工作桌上完成了準備成為連日頭條的報導。





但是報導被壓下了,老總和報社的老闆把我拉到房間,我電腦和相機內的所有存檔亦被刪除。

他們說那班人是真正的米飯班主,過八成的廣告收入也是靠他們得來,開罪了那班人等於到自己的飯碗砸破。

不只報社,警方也沒有用我提供的資料捉拿真兇,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對四人的控罪。

這世界真的有錢洗得鬼推磨。

而我亦白白失去了工作,老闆對我進行封殺,整個報章雜誌的行業也不肯錄用我。





所以我才暫時以私家偵探維生,沒有像樣的辦公室,也沒有員工,只有我一個以家為基地工作,偶然的確會有委託找上門,但大多是來自小區居民的小委託。

最有趣味的可說是最近接的一宗委託,我們小區的區議員和一個有婦之夫的關係。

要是知道這男人是警察的話,應該再收貴一點呢,跟蹤警察可不是簡單的事。

但我還是得先完成另一個工作,我收到行家的情報,男模特兒被富婆包養,只要拍到漂亮的照片就能賣得個好價錢。

傳媒道德?新聞價值?我也得吃飯呀!但我守著那份正義感時,誰又理會過我的生活。

跟蹤這富婆接近一個月,她的確很少心,她和小鮮肉只會在她的酒店見面,而且每次也分開進入,時間也不會逗留超過兩小時。

窗簾全都關閉,要從外拍攝是不可能的,但是她有個很不要得的習慣,她只用同一個房間。

所以我預先租用過房間,把匙卡帶到黑市複製了一把,現在只要等演員進場,拍下精彩的畫面就大功告成。





為安全起見我訂造了和酒店職員相同的制服,在逃走時脫掉就能暪過她的護衛隨從。

好了...男女主角也進場了,三十五分鐘...要洗的也洗好了,該進入動作情節的部份了吧。

「嗶。」匙卡成功打開房門。

「特別房間服務!兩位請望鏡頭!」我快步跑到我預先計算好的位置和角度,連續按下快門,拍下女上男下的一對狗男女。

然後就是逃走的時間,我脫下制服奔跑並把相機放到預先準備的旅行箱,我連帽子口罩也不需要,現在我只需要以一個剛退房男子的模樣離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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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內,我約好了相片的買家共進晚餐,他是我認識良久的八卦雜誌編輯。





「嘩⋯要被這肥婆騎在身上,這小鮮肉的錢也真不好賺呢。」編輯向著我相機內的戰利品說。

「你的錢也不易賺呀,夠高質素了吧?」我把一片又一片肥牛送進口中。

「絕對足夠,相片發給我吧,錢我明天轉帳給你。」編輯和我已經合作多次,他需要材料,我需要金錢,互惠互利。

「還有什麼猛料要拍?」自負盈虧,要維持生計我必須更加落力。

「有是有...不過難度相當高呢,我手下也無功而返。」編輯手下還有不少像我這種合作伙伴。

「四大商家的公子那件事...」編輯知道我因此丟了工作,所以欲言又止。

「繼續吧。」我亦一直懷恨在心。

「那死去的女生所屬的娛樂公司,原來一直有把藝人賣到私人派對,她們就算不願意也不敢反抗。」這是八卦雜誌喜愛的題材。





「日頭是娛樂公司,晚上是夜總會嗎?」這班人渣才是害死那女生的原兇。

「我手上有一份名單,亦有幾個藝人願意指證,但還欠缺肯定的證據。」編輯需要確切的照片還有視頻。

「多少錢?」就當為那死去的女生做一點事吧。

「這次報酬的三倍,但我先提醒你,那娛樂公司和黑幫素有來往,他們的保安全都不是善男信女。」這才是高難度的真正原因。

「我做。」

這一次,我再選擇伸張正義,不終止這齒輪的話,不久之後又會出現像那女生般死得不明不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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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公司提供的玩樂場所並非事務所本身,而是下一層,沒有商業登記的大單位。

那些藝人本身已經在大樓,名人富客會出入商業大樓亦順利成章,就算拍下出入的照片也難以成為證據,唯有深入虎穴,拍下最直接的畫面才有用。

所以我要偽裝成服務生,混入到派對場所之內。

我無法帶攝影器材進入,唯有靠一支偷拍用的錄影筆,清晰度雖然欠佳,但我能神不知鬼不覺地進行近距離拍攝。

裝修得有如夜總會的樓層,被脫清光的女藝人,抽著大麻的西裝男,人們在煙霧彌漫中沈醉慾海。

拍到了,那些人的臉孔全部被我拍下,問題是脫身,在昏暗的環境下他們並不察覺多了個服務生,但要是待到派對結束的話恐怕會被搋個正著。

外面保安眾多,要逃走必須製造混亂,我弄響了火警鐘,讓群眾以為有火警而紛紛走避。

他們往下奔走,而我就一直靜靜地待在上層,直至所有人散去,再光明正大離開。

這一次,是我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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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我把拍下的片段電郵給編輯,滿心歡喜地等待轟動社會的報導還有豐厚的報酬。

但是一週過去了,兩週也過去...我所拍下的畫面並沒有被報導出來,我開始有不祥的預感。

我走到編輯工作的地方,但他...「被消失了」...準備上報的那些資料也是,全部都消失了。

總編輯走到我身後輕聲地說。

「你也小心一點,那班人招惹不來的,你有那片段的原片,他們恐怕不會放過你。」

被攔下了...不只報導被攔下,我的存在恐怕已經曝光了!我急忙回家執恰行李,打算找個地方躲避一下。

新聞自由只是紙上談兵,社會責任只會害我們被權貴吞噬。

不應該挑戰的...從一開始就不應該。

然後我回到家,家中已經被送劫一空,電腦,攝影器材亦被打個稀巴爛。

還有三個黑幫在等候我。

我被狠狠修理了一番,右腳被打至骨折,然後其中一人扔下了一句話,三人就離開了。

「再有下次,就不會是一隻右腳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