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上中五,是我們要會考洗禮的一年,薯條和我的態度仍是天掉下來當披蓋。 


從小憑著小聰明就能過關的我們,當然不知道公開試的險惡。 


讀書方面,薯條總說:「萬萬千千讀不盡,不如推背去歸休。」 


當時我還未知道薯條的哲學景界是如此接近莊子,無論如何,我就相信他那一套。 




打架、講粗口罵老師和惡作劇戲弄同學是我們慣常的行為,輕則上堂時把儲物櫃的櫃門拆下來、然後傳給講課的老師、彈女同學bra帶、偷看裙底,重則把老師的電腦偷出來放入馬桶水箱裡。 


無所不為,基本上令老師最頭痛的,就是我們兩個學生。 


即使升上中五,這個情況也沒有轉變。 




而那年,就是我第一次遇見她。 


她是從其他學校轉過來讀中六。 


每天,乘上早上六時三十多分班次的電車時,總會遇上她,上層第四排單人位是她的慣常座。 




有時看小說,有時靜靜地聽歌。 


世上好看的人或者有不少,但真正給你,對就是她的感覺,這是第一次。 


她的眼睛圓亮水潤,好像永遠有水在眼裡一樣,感覺純潔得會吸人靈魂,讓人一瞥失神。 


她還流著一把天然淺啡色的頭髮,而她的瀏海齊陰,兩旁留長,算是當年女生間比較流行的髮型。


說到頭髮,我不得不說,坐電車的女生其實大致可分為三種: 




一,旱災型,其髮亂如麻,乾如草,風拂之,數十萬蚯蚓頓時蠕動亂舞,頗有鯨吞噬人之勢。 


二,女神型,頭髮油亮順滑,風拂之,輕盈飄逸如楊柳依依,乘風輕揚,香氣四溢,猶如洗頭水廣吿中的女生,她屬這一類型。 


三,豪爽大方型,頭髮短小精幹,風拂之,謂之不動如山。 


我喜歡看她的頭髮。 


我享受坐在她後兩排座位的位置,然後偷偷地看她的背影。 




當然,偶然會有麻甩佬坐在中間,阻擋她美麗的背影。 


我總是恨電車開得太快,太快的把我們帶到學校。 


我知道我這樣說,會讓人錯覺我好像一個變態佬,但我確實不是。 


她用手托頭時,手的曲線也是完美的黃金比例。 


我真的不是變態。 




已經有兩個多月,我還是沒有行動。 


當然,我可以在學校裡,從其他人口中得知她的名字,但我還是覺得從她口中講出是最好。 


直到一天,薯條對我說:「好似佢咁嘅女仔,一定好多人追緊。你再唔追,將來一定會後悔。」 


就是這一句話,使我下定決心要開始行動去認識她。


可是該怎樣認識? 




我不太希望落得像薯條的下場,但要突破陌生的階段,基本上很難不把人嚇跑。 


除非你帶著一大堆鈔票去認識朋友。 


但我又沒有錢。 


為此,我專程到圖書館,借了一大堆什麼「結識陌生人的第一步」、「女性心理學」、「為何我不能對你有興趣:男生的第一印象」「戀愛攻防的第一招」,甚至連師奶心理學的書我也借了回去。 


經過數十夜蘇秦式的不要命讀書法,我終於把所有書都讀完。 


結論是,我明白秦始皇為什麼要焚書坑儒,我們永遠的紅太陽毛主席為什麼說讀書無用。 


做人還是靠自己。 


那一天,上學時間。她還是如常坐在上層單人座第四排。 


我這次直接坐在她的後座。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