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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水埗重新出發,盡我最快的速度朝太子進發。我開始溜滑,才發現完全扣上的西裝外套阻礙了我的腳部活動,最後我要打開最下的一粒鈕扣,才能高速溜滑。雖然這樣做會露出內褲,略嫌不雅,但「上訴」成功比一切都重要,我已不能顧慮那麼多了。

不久,我已回到太子,然後我打算轉進界限街,沿着該路往東去。

說起界限街又是另一個悲哀,現在的中國歷史科課程已被大幅篡改,今時今日的學生已不會讀到有關界限街的歷史了,發生在那段時間的事情名副其實地變成黑歷史,年輕的學生也會因此以為香港由始至終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不過,由於香港的街道名稱未有更改,其實只要細心留意,就會發現很多英國遺留下來的痕跡,明眼人都會發現有部分的歷史「被消失」了。

想着想着之際,一個黑影突然走到我面前,阻擋着我的去路。我無奈地停了下來,看到的竟然是那個老母!





她本來在「陪審團遊戲」中已非常討厭,她亦是第一個轉移橙給正義哥的人,之後肥佬及老婆婆肯定也是受她影響才會這樣做,而且之前還有其他出局者都是被她害的,這個人根本就是冷血的殺人兇手!

現在她只穿着內衣褲站在我面前,那賤肉橫生的畫面更令我作嘔。我不想跟她說話,但她截停了我後,劈頭第一句就大喝:「(普)為什麼你能穿衣!犯規!」

我噘噘嘴,沒好氣地說:「咪痴線啦你,件衫唔係我㗎,所以繼續着都冇問題,啲軍人都係咁講㗎。喂,我都未問你阻住我係咩意思,你唔使搵checkpoint咩?」

她突然收起厭惡的表情,高傲地指着身後說:「(普)我已經『上訴』成功了。」

我沿着她的手指望去,留意到她身後近對面街的私家車上,坐在前座的丈夫正轉身跟後座的兒子及女兒玩耍。女兒回來了,即是她所言非虛。





我不禁驚呼:「冇可能!你只係着暴走鞋,冇理由咁快㗎?」

「(普)真笨,我什麼都不穿也比你快,你沒看到車子後邊有什麼嗎?」她瞧不起我說。

我再一次望向車子,才發現車尾箱打開了,裏面放了一個大木箱及軟墊,看着看着,就像一副較舒適的棺材……

我已猜到是什麼一回事,不忿地大呼:「犯規!你坐私家車!」

「(普)呸!我才沒有乘坐交通工具,我只是躺在車尾箱,謎題也是我先生替我在網路上找答案,所以一定比你快啊!這就是動腦筋與笨蛋的分別,呵呵呵!」





「吓?咁你頭先仲好意思話我有衫着唔公平?」我不滿地反問過後,察覺到我不應該再浪費時間在這個女人身上,打算轉身就走,臨行前吐出最後一句:「唔鬼理你,我仲有一個站要去。」

可是,當我打算離去之時,她突然伸出雙手擋着我的去路說:「(普)我就是知道你還有一站,才要擋在這裏。」

「乜事呀你!」我不快地喝斥。這時剛好看到有兩名軍人在附近,我於是向他們求助:「佢犯規阻住我呀!」但軍人不知何故沒理會我。

算了,我也不能再花時間在這裏,於是打算利用滾軸溜冰鞋速度上的優勢繞過她,但就在我正要疾衝之際,右腳卻出其不意地被纏住了,馬上失去平衡,幸好我在跌倒時勉強反應過來,才沒有一臉栽到地上,但手腳都擦損了。

那個賤老母,竟用不知從何而來的皮鞭纏住了我的腳!

我鬆開了它,站起來後怒火中燒,再次向軍人大呼求助:「(普)她傷害我!犯了七誡啊!」這次我不情不願地轉用了普通話,免得他們有藉口不理會我。

出乎我意料之外,軍人們仍沒有任何行動,一副作壁上觀的姿態。

「喂,有冇搞錯,咁即係點……」我的話還未說完,老母就從內褲內掏出一個如護身符般的東西:「(普)我完成『上訴』後拿到這個『錦囊』,我已經使用了它,可以開啟七誡中剩餘遮蓋及隱藏了的部分,所以我攻擊你沒有犯規,但你可不能還擊啊!」





我瞪大眼睛不懂說話,雖然我不知道那些部分的實際內容……不,想着想着,我大致知道了……如果第三誡「不可穿衣」是忠於原著,那麼第六誡黑色的部分,以及第七誡沒有句號的原因我都猜到了……

老母一臉囂張,似乎是認定我沒有對付她的辦法。她把手錶遞了過來給我看,上面寫着完整的第六及第七誡,果然跟我的想法一樣,第六誡多了「無理」兩字,第七誡的後半句亦出現了——

六、不可无理协助、干扰或伤害其他动物;
七、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为平等。

在《動物農莊》的原著中,在故事後期七誡就是類似這樣被豬竄改了,我只是沒想到在這個遊戲中也是如此不公平。

即使如此,我也不能輕易接受。我有氣無力地掙扎道:「但你無啦啦攻擊我,就係『無理』傷害我。」

「(普)你錯了,我是有理由的。如果我沒有好處,你以為我會花時間跟你玩嗎?」稍頓一下,她興奮地說:「(普)錦囊內說,只要我阻止其他人完成遊戲,每阻止一個人,我的『訟費』就能減半。另一個女人已經被我消滅了,下一個就是你!」

「消滅」是什麼意思我當然明白。看來我不先解決這個女人,我是無法繼續前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