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第二天的早上,我帶著沉重的心情回到紙紮鋪,鐵閘已被人打開,鋪內十分喧鬧,有食環署的官員、民政事務署的官員、警察……總之是一大堆的人,我也搞不清還有甚麼部門。

有人也有鬼,有遊魂野鬼,也有牛頭馬面,經過一整晚的「訓練」,我總算不至於被嚇得暈過去。他們一見到我便一湧而上,七嘴八舌的說起來,聽得我無名火起,高聲道:「你地一個個講得唔得,呢位牛大哥你講先!」

牛頭一瞼得意的道:「呢位老闆,我係第十一殿西九分局第六小隊嘅牛五!呢幾隻鬼呢,琴晚偷偷地入黎呢間鋪,諗住偷啲紙紮品,再燒俾自己!」

此時,旁邊的警察有點著急道:「係啦,咁由於個犯係鬼,所以單Case會由陰差佢地……」

馬面打斷道:「嘶…..緊係唔係啦,受害人係陽間嘅人,緊係你班差佬跟啦!」





我已大概明白是甚麼一回事,只能夠說天下烏鴉一樣黑。我打量了鋪內一眼,似乎沒有甚麼損失,而且鋪也快要被政府收了,我也懶得麻煩了。

我堆起生意人應有的笑容道:「哦……一場誤會姐!嗱,呢隻就係舊街坊黎!仲有呢隻就我姨婆個姪個朋友黎!大家黎聚下舊姐,冇犯人亦都冇受害人!」

警察及牛頭馬面異口同聲道:「哦……咁即係冇事發生啦!」

我笑著點頭道:「係呀!麻煩哂!另外幾位有咩事呢?」

一名戴著眼鏡的民政事務署官員道:「琴晚政府宣佈左將紙紮業收編入政府體制內,由政府經營,我地係黎傾關於收鋪嘅事宜!」





我好奇地問道:「呢位先生,借問聲點解政府要咁做?我地繼續經營落去有咩問題?」

那名官員皮笑肉不笑的道:「其實政府都係為左市民著想,你頭先都見架啦,好多遊魂野鬼打紙紮品嘅主意,你都唔想日日有警察同陰差上門架!」

官果然是官,說了等於白說,我也懶得追問,只好點頭道:「得!明白!不如講番收鋪果度,點賠法先?」

那名官員老練道:「達生,個鋪位係咪你架?」,我搖搖頭表示不是,官員繼續道:「咁租客就冇得賠嘅,政府只會賠番鋪內嘅紙紮品同埋達生你停業嘅損失比你!」

我無奈地點點頭,另一位食環署的官員遞給我一張清單,道:「達生,我地點算過你鋪入面嘅貨,你對下有冇錯漏,冇問題嘅我地會跟住黎估值。」





我看了一會後道:「嗯,大致上都冇問題,政府會賠幾多?」

食環署的官員翻看資料後,道:「初步估計,達生你大概會得到270萬嘅賠償。」

我呆了半晌,心情久久不能平伏。

270萬?
所有貨以市價2倍計,也賣不到27萬,政府竟然開價270萬?

此時,民政署的官員道:「達生,由於你唔可以再經營紙紮鋪,政府會有份一筆過特別嘅50萬賠款比番你。仲有,政府依家招募緊紙紮師傅,唔知達生你有冇興趣加入政府呢?」

320萬的賠款、成為公務員,面對這麼豐厚的條件,誰可以抗拒?我二話不說的把協議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