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來說,這個陳志堅是唯一線索,但我的期望不高。
對於當天的回憶,全然是零。我絲毫記不起,也幻想不到,在中環那條街,竟然一部天眼攝錄機也沒有,走上一條街有,走落一條街也有,就只有這條街沒有,這背後的陰謀也太過明顯吧,不見得光的事在這條街都沒有證據,除了人證。
我期望陳志堅看到當天的事。就在他身處的便利店內,看到我被打暈,然後被掉上貨車。打暈我的有兩個人,光頭那個用力揮棒擊中我的後腦,長頭髮那個立即扶著暈倒的我,並推進早已泊在便利店門口的貨車上。
我想像的是這樣子。
不知道他又會跟我說甚麼。可能他只說「我甚麼也看不到。」、「你究竟在說甚麼?」等話,始終他未必會望出街外。要是我的意外是發生在街外的話。
老到不能再老的模範村下年就會清拆,現在居民也遷出得七七八八,只剩下一些行動不便的老人家或者無負擔的單身漢,老人家隨便掉去中轉屋等死就可以,行李不多的單身漢通常到最後一刻才會搬走,這是當警察多年所觀察到的定律,普通的家庭為免麻煩早就搬走了。坦白說,模範村位置那麼方便,早就應該拆來發展私人樓,這個年代,誰需要公共屋村?全拆了就對。窮人去死便好了。
民順樓九樓十二室,到了。門鈴壞了,怎按也沒有聲,只好用力拍門。
「陳志堅﹗」我邊拍門邊叫他的名字。
都沒有反應,可能真的不在家。
我走到他的鄰居看看,很明顯左右兩個單位的人都搬走了,看來不會找到人幫忙。




我再用力拍門,同時叫他的名字。
沒有反應,附近也沒有人探頭出來看個究竟。
難道他正睡在醫院內?
也可能他正在醫院懊惱自己失去了陽具。
也可能他正在醫院找出路。
那裡只得兩部車,那麼多人在醫院內,其他人怎樣走呢?我突然想到這個問題。
姑勿論如何,我不想白行這一趙。於是便用力踢向門鎖,日漸老化的木門被我輕易踢爛。這時,我看到他了。
我可以肯定他不會跟我說任何事。
陳志堅的屍體,就掛在廳中心。那條繩結在廳中心的吊燈,不用懷疑,這肯定是自殺。
我走近他的屍體,嗅不到任何屍臭,應該在兩天內死去的。




死不眼閉的他,眼睛突了出來,似要掉下來。記得有次發現吊頸死的屍體,鬆縛後,眼睛竟然掉了出來,並在地上滾了幾圈,就連我跑了江湖十數年也被嚇倒,真的太恐怖了,所以我以後都不會處理吊頸的屍體。
今次也不會。但我還是要小心翼翼地接觸這具屍體,就只是檢查其褲子內的東西。
有,還是沒有?
要是沒有,即是他的失蹤原因跟我一樣。
要是有,那他的自殺就不關我的事。
我慢慢解開他的褲頭鈕,拉下拉鍊。
他沒有穿內褲。
還好他死前穿的是鬆身褲,只須輕輕力拉下褲頭,褲就掉到膝蓋位置。
那,
切位跟我的非常接近,近乎是一樣,很順滑。我猜測是由機器做成。




這具屍體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義,我還是找尋對我有利的線索。
電話。
他的電話不過放在桌子上,就在電視遙控旁。我拿上手,不用任何密碼就登入了,桌面牆紙是個裸女,沒有太多程式,那就更方便查看他的資料。訊息沒有甚麼特別,都是電話公司的提示。通話的一欄,兩天前曾致電母親,其他都是沒有輸入名字的電話號碼。他沒有用上通話訊息的程式,是個不太跟人通訊的人,又可能因為年紀大,不懂得這些科技。電話薄也不見得太多朋友,幾個親人,也有一欄較特別,所有女人名字前統統加上「雞」字,看來是個切切實實的寂寞雞蟲。坦白說,這種人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死掉對世界不會構成任何影響。這地方下年又被拆,連單位也不會變成兇宅,死得真好。
但我還是有責任通知同事們的,再不找人拿下來,明天就會發臭,再過一天就會臭到全村都嗅到。這就是死屍的麻煩,不能讓它存放太久,要趕快燒掉,以免麻煩到生人。
「我是樂勝天,剛才在模範村發現了屍體,自殺的,請來處理。」打個電話給屍體處理組就行,他們也不會過問原因,只管處理就好了。
「要通知重案組嗎?」有時他們會這樣問。
「不用了,我確定他是自殺的。民順樓九樓十二室,請來。」我對他們通常十分客氣,始終工作性質不討好,換著我肯定受不了。
等了十分鐘左右他們就到了,期間我在陳志堅的住戶再看了一回,沒有發現突破性的線索,只是個很普通的家,電話和電腦也沒有特別的檔案,我看他只是接受不到失去了陽具,就找來粗麻繩自殺。他只是個非常普通的人,我甚至覺得,跟這種普通的人擁有相同的經歷,是恥辱。
屍體處理組來了兩個男生,看他們青澀的樣子,應該是剛入行,但所知的事卻不見貧乏,
「又因為被切去陽具而自殺。」
「真傻,等多兩天一切就會變好,甚至比以前更好。」
「這是甚麼意思?」我想像不到他們說的內容。
「這很快會成為習俗了,別慌。」其中一個還面露笑容回答。
「你不知道嗎?」另一個隨即問我,沒有待我回應就補充︰「三日後就會復活,首領會給予我們更好的,只要耐心等候,相信這世界是美好的,更有活力的東西會放在門前。」
「我還是聽不明白。」




「總言之,一切都會變好,只要信。」
說過後,他從帶來的大袋中拿出小梯、較剪和屍袋,然後將小梯放在屍體旁,站上去抱著屁體,用較剪剪斷粗麻繩,另一個立即接過被放下來的屍體,放在屍袋內。
待小梯和較剪放回大袋中,剛才抱過屍體的年輕人拿出火機,在屍袋旁邊點火,一下子整個屍袋就被點燃了。這種可以立即處理的屍袋是上年的發明,那屍體就不用搬回停屍間,當然這只限於沒有可疑的案件。陳志堅這單案,剛才我在電話已表示過沒有可疑,那就一定沒有可疑,所有人得信任我們的專業。所以他們立即以火處理屍體,燃燒十五分鐘後,屍袋連屍體就會在世上消失,連灰燼也沒有。
「樂前輩,其實就算你沒有指示,上頭早就叫我們必須立即處理這類屍體,因為停屍間沒有空位,因失去陽具而自殺的,統統都要立即火化。」
「你的意思是,有很多人因這事而自殺?」
「真的有太多,所以剛才你應該在電話跟我們部門說屍體失去了陽具,那我們只要帶火化屍袋就夠,現在將不同款式的屍袋都帶來,頗累人的。」
「這是總部兩星期前的指示,你沒有收到嗎?」
兩星期前,我還在醫院沉睡,怎會知道?
我當然沒有跟他們說。
「我一時忘記了。」
屍袋繼續燃燒著,兩位屍體處理組的年輕人跟我道別後,就背著沉重的袋子離開。我看著那火團,想著剛才他們的話,怎麼他們知的比我更多?只不過是兩個新入行的青年。
他們好像很了解失去陽具的事。
他們好像已經處理過這種屍體一千多次。
他們好像對此感到稀鬆平常。
怎麼我卻丁點兒也不知道?




更深受其害。
 
唯一的線索都死掉了,不得不重新思考怎樣查下去。
該如何是好?
我離開模範村,登上往堅尼地城方向的有軌電車,試圖讓自己的腦袋跟隨電車的緩慢節奏,慢慢地思考這世界正發生甚麼事。但電車行了十分鐘,我甚麼都想不到,只懂埋怨這世界。當我失蹤了一個月,醒來時發現陽具被切去,而這世界,不過跟以往一樣運行。
銅鑼灣仍然是五光十色,商店林立,賣衫的、賣鞋的、賣金的、賣藥的……所有人都在開開心心地消費,世界依舊運行,甚麼也沒有變。我只可以猜想他們誰是失陽之士,可能是那個長髮男人,可能是那個光頭,也可能是……白雪。他從金舖步出,手持該店的紙袋,看到他時有種衝落車的衝動,但我思考到有點累,不知道跟他打招呼後可以說甚麼。
我記起從醫院回來香港時,他駕駛法拉利時的自信模樣。
 
香港,表面上一切也沒有變,就算有些人失陽,也會像白雪般迅速地自我調節。我懷疑,改變的就只有受了傷的樂勝天,我這小氣、自負的懦夫。
我埋怨自己的無能,要是我爬到更高地位,這種事怎會發生在我身上?這個秘密我也肯定老早知道。
慢著,我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難道我……已經將矛頭指向總部的高層?
不行,關於地位的想法是錯誤的。
我不能埋怨總部。
他們一定不會這樣對我。
我可是一直盡心盡力工作的警員。




四十五分鐘後,電車到了西區警署站。我跟司機展示過警員證就下車,沒有待交通燈轉到綠色行人公仔就直接走過馬路。
在我面前的就是工作了好多年的地方,如今看著它有點陌生,我記得它,認得它,卻認為它有點不同,雖然外觀跟以往一樣,感覺卻不知怎地不同了。
推開啡色的木門,接待處坐著的女警不同了,變了個生面口的年輕女子,眼睛渾圓的可愛女生,但不是我杯茶。
「Mandy調走了嗎?」我問她。
「去了灣仔。」
「為甚麼?」
「被灣仔區的督察看上了。」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出來,幸好我早就幹過她。
「妹妹,羨慕嗎?下一個可能就是你。」
「不羨慕,我喜歡女生。」
有點想不到,她看起來不似是同性戀。
「那應該是你調來這裡的原因。」跟她說過這句無聊話後,我就行到走廊處,原本想回到自己的房間。
「樂前輩,你爸兩星期前找過你,他跟我說,要是你回來就去找他。」門口的師妹突然叫停我,看來她想了一會才認得我的臉。
我沒有回頭,舉一舉右手以示聽到她的話。
那條走廊還是那條走廊,終於到了我的房間,從玻璃外看來,沒有人碰過我的東西。推門走進去,氣味還是跟以往一樣。對於嗅覺,我也頗敏感的,房間還是屬於我的氣味,我知道沒有人來過,肯定沒有。




但我看到電腦時,就知道沒有人進來也未必安全,只要從網絡入侵我的電腦,就算敵人在火星也可以陷我於不義。
看過,嗅過,我關上門,向爸爸的房間走去。
向來我跟父親的關係很差,但要不是他,可能我早就死了,他為我預備所有事情,包括這份工作。從小到大,我都沒有幻想過當警察,總覺這份工有夠沉悶,只是每天走在街上,指示這樣,指示那樣,讓社會看似運行得更順暢罷了。以前還有賊可捉,但今時今日的太平盛世,已沒有賊這回事,世界和平到沒有新聞,報紙也執了幾間,留下的更由日報變成週刊。那警察有甚麼事可做?真的沒有,都是抄牌、撿屍、媾女、飲酒等,尋刺激的話不如去當遊樂場管理員,兒童至少有爭執。
這年代的成年人都變得善良了,我們做警察沒有問題須要去解決。真的有點沉悶,但再沉悶,也不夠閒著沉悶,以前失業,每天都躺在家的生活不好受,躺到腳都差點跛。現在至少會出外工作呼吸新鮮空氣,也因為這個特殊身份,每個人都尊重我,這是從前未感受過的。
又想起那段失業的日子,每天只是喝酒和滿足慧詩,最初還算享受,但日子過得久,就會覺得非常沉悶,悶到我對慧詩的身材失去興趣,也出現過自殺的念頭。當然自殺只是一瞬間的想法,我怎會有勇氣自殺?我可是個膽小鬼。而警察這份職業,就讓我的膽子大了不少。
多得爸爸,就算平日跟他沒有幾句話,小時候我還經常埋怨他趕走了媽媽,他還是為我找到這份絕佳的工作,這幾年衣食無憂實在多得他。
「爸,找我幹甚麼?」我走進他的房間。
「哦,好久不見,去了哪裡玩?」對於我的出現,他並不感到意外,從眼神看就知。
「沒甚麼,只是累了,去休息一段時間。」
他點點頭,同時點起香煙,沒有再說甚麼。
「你好像……有事找我?」
「沒事了,已經處理。幾星期前有單傻人發現案,他到處說自己殺了人,跟他去所講的案發現場,卻甚麼都沒有,最後才查出他是精神病患者。」他將煙從肺噴出來,弄得滿房是煙。
「那……本身有甚麼要我處理?」我疑惑。
「他這樣說總令人懷疑,本身想叫你去查,但之後發現他沒有家人,也沒有錢住進精神病院,就直接將他關進監獄算了,既然有空房。」
「哦,那就好了,這些案件我也沒有太大興趣。最近有有趣的案件嗎?」
「沒有,天下太平,所以你失蹤也沒有所謂。」
我想了一想,其實近年好像不須做任何事就有人工收。對香港數十萬警察來說,香港和平就好,可以生活得更簡單,純粹飲飲食食,媾女玩樂。
只不過,現在,暗地裡有件私人案要我去查。
「對了,爸爸,最近多人失蹤嗎?」這是為我要知道的事而問。
「失蹤?」他眼角一跳。
「失蹤。」我確定沒有問錯。
「沒有,很多年沒有人真正失蹤,離開的都會回來。」
我不懂回應,只覺得這答案似有背後意義,又或者,是我想太多。
 
回到自己的辦公室,我打開電腦,登入警察內部程式,按下「失蹤」一欄。
真的沒有失蹤的紀錄,一個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