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所說的「硬性決定論」很強對吧,竟然這麼輕鬆(連實驗都不用做)就給解釋整個世界了。還能直接說出一句「人類是被決定」的結論,就像玩RPG的時候突然就跑出一隻滿等的怪物,沒有人能打過它,讓人感覺遊戲出了bug一樣。所以說人還真是悲慘,不管科學還是哲學,都不認為人很自由。

慢著慢著!「人被決定了」這事真的這麼悲慘嗎?我們就不能苦中作樂,好好想想硬性決定論的好處嗎?其實呢,還真有!

試想想,我們上班上學,總是有壓力,有焦慮,怕這怕哪,這是為什麼?正是因為人認為自己很「自由」啊!我們所做的決定都是「自己選擇」的,所以才有「應該如何如何」的說法,才有「責任」、「負責」的概念啊!(這部份我想會在之後談存在主義時再多說) 但一個深信硬性決定論的人就生活得很開心了。他大可亂七八糟的行事,然後隨口說一句:「這不是我所能決定做的。」然後安心地繼續他的人生,多麼自在啊!

看到這裡你可能有疑問了:「等等!我現在知道當『決定論星人』很爽,但這樣一來不就人人成了暴徒?」如果你有這想法,那你就看到硬性決定論的問題了。沒錯,硬性決定論解答了整個世界,但如果它真是正確,則人無所謂責任之類的判斷,「應該」也變得無意義了。法律根本沒有用啊,因為人人都說著「我不是想犯法的,我根本控制不了如何如何...」之類的話。

哲學家也理所當然的明白這個死穴,而另一方面,仍有一部份人仍然感到「人應是自由的」(畢竟硬性決定論也真的太硬了,大家都知道太極端的事總難以被人接受)。為了「從各種意義上」解決硬性決定論,有哲學家就試著從人的內心出發,或者用難聽一點的字詞:人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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