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用了一大堆字詞來探討的其實只是一個很平常的問題:「人自由嗎?」但哲學家就是要告訴世人,你以為很普通的事物,一旦深究就會發現其背後原來是如此複雜的。在這裡,我們先總結一下前面各種理論的重點:人既想要自由,又不想放棄因果律。人愛自由很容易理解吧,但為何一定要有因果律存在呢?

讓我們試著進入一群「非決定論者」的世界中看看就明白了。「非決定論者」,顧名思義,當然就是不相信決定論的人們。為什麼不相信呢?因為正是決定論使人類的一切行動都「被決定」了,人類因此失去了自由。那麼,只要不用決定論就可以了。人類就能夠隨心所欲的行事。

但不幸地,「非決定論者」的世界就和​「硬性決定論者」的世界一樣胡鬧。人人都作惡,人人都頂著「這些事不是我所導致的!」一句話,然後瘋狂地亂來一通。為什麼這兩個極端的理論都會使社會崩潰呢?(當然是因為太極端,但這並不算得上是一個「好原因」...)

想一下,「自由」是如何?「自由」就是「明明世界要朝A的方向,但我可以改變它做B」,而且,「改變」的原因是來自於「我」。也就是說,「自由」其實是要基於因果律的!惟有在因果​律中,人類能成為開始行動的原因,人才能談到「自由」!這也就是哲學家不能放棄因果律的重點。放棄了因果律,「我」永遠沒法成為「事」的起因,那「我」根本就控制不到任何東西,還說啥「自由」呢?

所以,在「非決定論者」的世界,不論行為的原因是內在或外在,這樣的行為都不是作出行為的人可以負責,因為事情沒有一個次序,都是隨機發生的。結果人類也不需要講「責任」了,畢竟隨機的事誰能管啊,難道有人會因為中不到六合彩就叫其他人負責嗎?





總括而言,人類經常談「責任」,但這個概念卻是對決定論及非決定論都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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