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daimonia其實很難說明,中文一般有譯作「幸福」,而英文就會說成是 Happiness,為了大家容易看懂,這裡我就直接把「幸福」= 「快樂」好了) (雖然我們以前也探討過「幸福」和「快樂」的不同,但其實我們當初所說是「快樂」更貼近亞里士多德眼中的「快感」Pleasure 的定義)

一開始聽說這個答案,我是感到挺「微妙」的。因為大概「幸福」不能算作一種事物 / 東西吧。不過請大家仔細想一想,「幸福」作為「至高善」真的很奇怪嗎?其實不然。

人們一直都說「我想得到幸福」,或是男女朋友之間也說「給你滿滿的幸福」。的確,人們似乎是可以把這「看不見又摸不著」的幸福視為一種東西來考察的。不過,幸福是不是能符合「至高善」的定義呢?

亞里士多德作為提出「幸福就是至高善」的人,他當然提供了一個完整的論證。首先,他觀察到一個現象:人似乎能一直被追問他做事的原因。例如你去泡一壺熱水,我自然可以問:「你為什麼要泡熱水?」你可能會回答說:「因為我要用熱水來泡茶。」

我於是又可以再問:「那你為何要泡茶?」你會答:「因為我想喝茶啊。」大家可能想,到這裡就沒法再問下去了。但亞里士多德卻還是繼續問:「那你為何想喝茶?」你可能已經怒了,就直接一句;「我喝來自己開心的,不行啊!」這憤怒的一句話剛好就是亞里士多德想帶出來的。他發現,人類的行動,甚至想法,其實最終都是因為「要快樂」、「要幸福」。如果我們強行問一個人:「你為什麼要快樂 / 幸福啊?」這就顯得很奇怪了,對方也大概擠不出甚麼理由來回答。





亞里士多德正是要說,人是沒有辦法回答上面的問題,因為人追求快樂、幸福不是為了其他事物,而是為了它本身。人想要快樂 / 幸福是因為他想要快樂 / 幸福本身,而不是快樂 / 幸福能讓人得到其他更美好的東西。所以亞里士多德才會說,幸福就是「至高善」,也就是人生的最終目標。

當然,這樣只是從正面論證,亞里士多德為了增強自己論點的說服力,自然也有反面論證了。他先提出了常人看待得挺重的三種事物:金錢(wealth),榮譽(honour)和快感(pleasure),然後嘗試指出為何這二種事物都並非人生最應該追求的。(這裡要說明一點,亞里士多德是把快樂 / 幸福(happiness / eudaimonia) 和快感 (pleasure)區分開來的。快感是一些動物性的,即時的強烈感受,例如突然吃大餐或是性的滿足等,和快樂 / 幸福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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