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戀愛的時候,我跟你這樣說過:「當我談到第七次戀愛的時候,我就會結婚。」你那時呆住了,你問:「為甚麼要談那麼多次戀愛?」「不知道,我只是隨便說說而已。」我對你認真地說。「假如你每一次都認真戀愛的話,戀愛的次數應該不會那麼多吧。」你道。我那時笑說:「年青人,那麼會認真?」但我知道,你會認真。然而,我很想對你說,其實我每一次談戀愛都很想認真。但現實卻不容許我認真。  第一個男朋友,是你的死黨。那年,我只有十四歲。我和他在一起很快樂,是柏拉圖式的戀愛。但漸漸,我和他一天比一天更疏遠,最終分手了。我和他的愛情,只維持了一個月。其實第一次戀愛,能夠和平分手都算是幸運。起碼,分手分得快樂。分手那天,你跟我說:「別氣餒,還有下次!」然後我回你第一個笑臉。我並沒有氣餒,我反而更期待下一位男生的出現。 第二個男朋友,是一個壞人。他奪去了我的初吻,然後就走了。他說:「我發現我們的吻並沒有愛的存在,不如分手吧。」然後,我喪哭,跑到你身邊,跟你說:「我又失戀了。」你卻說:「我不覺得你有戀愛過。」 第三個男朋友,是一個笨蛋。請容許我這樣形容他,因為他真的很笨。他又遲頓又不會做甚麼會逗我開心的事情,所以很笨。這次,你反而認真的說:「我覺得他很愛你呀。」「為甚麼?」我不明白。「只少,他不會騙你,他不會不聽你話,他只是不懂用你的方式去愛你而已。」終於,兩個月,戀愛告吹。 第四個男朋友,是一個怪人。他一方面很好人,但是……他要求我和他發生性行為,更強迫我要當他的性奴。戀愛一個星期後,我忍不住,走了。你說:「你想走就走吧。至少你現在還很清醒,不會因為愛他而做你不自願的事。」 終於到今次,第五個男朋友……「這是你第幾任男朋友呀?」你隨隨的說。「第五個。」我笑著對你說。你回我一個無奈的笑容:「你這樣子離離合合,不累嗎?」我肯定地說:「不累呀。愛情實在太美好啦。」「呃……是嗎?」你苦笑著。「是呀。」我點點頭。你突然換了另一個語氣,說:「到時候,你和他分手了。你可別找我訴苦。」  「啊!你呀,可別咀咒我和他分手啦。」我笑說。 那時候,我真的沒想過,第五次的戀愛,竟在一星期之內告吹。短暫的愛情,即使分了手,也不痛。不痛,是因為沒有值得惦記的回憶。想不起,記不起,就不痛了。 分手後的一天,我又忍不著再約你出來傾訴。 「又分手了?」你笑著說。我無奈的說:「你好像很喜歡我分手。」「那有?我不喜歡你戀愛,更不喜歡你分手。」你徐徐地說。我默言。你又說:「我想見到的,是不依靠愛情也能生活的你。」我沉默了。 愛情……為何在我手上淪落到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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