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奇怪、突然出現的人,往往都令我們印象深刻。也許,這些人給了我們很多的回憶或是出現的時候太短,才會如此的烙印在我們的心房。 他叫做阿傑,是一個專上學院的學生。他,今年十九歲,是我的前度男友。  我們的相識,是在朋友的一個生日會上。那夜,我們一見如故,無所不談。友人們都說笑的問我們,你們是不是早就認識了? 阿傑其實是一個很害羞的男生。他常說,自己成績不好,又不夠帥氣,不敢跟別人交流。一開始認識他的時候,他都不太敢跟我說心事,不過,時間久了,他終於會敞開心扉的和我聊天。 我們相識只有一個月,便開始交往了。相識時間看起來有點兒短,但是,既然遇到了一個合適的人,為何不好好把握呢? 交往的首幾天,他不太習慣過兩個人的世界。他總是習慣一個人走,一個人做事,一個人……總之甚麼都一個人了。我真的懷疑,他到底有沒有戀愛過。他說,我是他的第二任女朋友。噢,原來,他也有戀愛過。 阿傑喜歡畫畫。他喜歡在任何一角落都握著畫簿畫畫。有一次,我們坐在車廂裡。我問他:「你喜歡畫甚麼?」他笑說:「不知道呀,甚麼都畫。」然後,他擁著我,我就呼呼地睡著了。 一張開眼睛,就看到阿傑的畫作,是一棟房子。「是誰的家呀?」我問他。他笑之不語,在畫簿上寫道:阿思和阿傑的家。我笑了。「嘩,你怎麼那麼快想成家立室呀?」「沒有呀。」他道。 阿傑很細心,把我這個粗豪的女生照顧得貼貼服服。有一天,下雨了,我沒有帶遮。他二話不說地跑去便利店買傘子。我倒是不管風雨,走出大街上走來走去。「傻婆,你在幹甚麼呀?你這樣會生病的。」他生氣地說。「我喜歡淋雨呀。」我笑說。「你不會為自己著想,也要為我著想,你要是病了,擔心的是你身邊的人而不是你自己。」他說。 我呆著了,然後乖乖地走回傘子下,牽著阿傑的手。我記得,那時,我對自己說,要好好的愛身邊的那一個好男人。但…我沒有。 交往了三個月之後,我們還是沒有吻過。然後,我問阿傑:「為甚麼我們不像其它情侶般擁吻?」「我怕你不喜歡嘛。」阿傑認真地說。 「是你不喜歡吧。」我洩氣地說。「我從來沒有說過我不喜歡吻你呀。」「那為何不吻我?」「因為我想要尊重你。我不敢輕易的亂來呀。」我們就這樣開始了罵戰。 「是你不夠愛我吧。哼。」「我很愛你。你知道的。」「你不吻我,我可不知道。」「不吻不等於不愛。」「那有這樣子的道理,別亂說。」 終於,阿傑生氣到七竅生煙,他說:「你想要吻嗎?好!」他突然吻過來,然後轉身走了。 「阿傑!」我喊著。他頭也沒回,一直的走。 沒想過,我們竟是如此的「吻別」。他想要的,是很平凡,進展緩慢的愛情。而我想要的……我也不知道。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我們一吻完,便會散。 阿傑,對不起。是我錯,是我傻。你有你對的地方。你說的對,之後的戀愛,我明白了,不吻不是代表不愛,就算吻了也不代表愛。 你,在我生命中,只出現了四個月,但卻教曉我,愛情,各人都有自己愛的一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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