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像過自己會有這三種死法:
      第一──車禍。
      因為我經常亂過馬路,所以這個死法是我經常幻想到的一種。我每天起碼非法橫跨馬路十六次,有時二十一次。不是我計算著,而是由家到公司的路,總共有八個燈位,若果當天要回母親家吃飯,就有四個燈位,最後過兩個燈位回家去。
      這只是走路須過的紅綠燈。倘若我駕車,衝紅燈或黃燈這件事便是多不勝數。我不建議學我的車技,但我倒認為很多人都是這樣。
      我不明白,路是自己走出來的,為什麼非得要走去前面的斑馬線等個半死那樣過對面?多浪費時間,我亦沒有這麼多耐性等紅色娃娃變做綠色娃娃,所以習慣跟車速拼了老命,跟車子們擦身而過的機會率高於跟活生生的人。
      有好幾次我真的險死,擦傷手斷過腳,但都逃過鬼門關。
  唯獨這次。


  我不是說我死在車底下,這反而讓我聯想到第二種死法——被殺。
  我常常一人走在夜街上,買東西或吃晚飯,我都是一個人,所以每每走在昏暗的街燈下,我總提防著每個走在我身後的人,故意走慢一點,讓他人先過,或是留意著那個影子的動作有沒有很大的變動。相信每個女人都會這樣做,尤其是孤身一人的時候。
  我不敢坦露自己的害怕,因為我本是無畏無懼,怎可以讓別人知道自己居然害怕這種東西?為此我還跑去學了空手道,以防不時之需,那麼這種死法就不會成立。
    然而為什麼我還是被襲擊?是防不勝防嗎?我以為我最後會選擇自殺來了結自己的人生。
    對,我想像過這種死法。每個人都活得夠累了。小時候覺得快樂真容易,得到一件玩具或是聽到今天要去哪個地方,便會雀躍起來。可是當長大後,連旅行都不能讓人高興的話,我想自己是活得差不多了,尤其越老越不如意。我以為我已經完成了一切的不幸,然而,我還是無法逃離這種厄運。
    我想念他,可是我不能回去了,這個不快樂的我,不會帶給別人幸福的。我不想再看著身邊的人如何努力開解我,告訴我一切都會沒事的。怎麼可能?
    我討厭這樣的自己,我討厭無法努力的事。
    所以我想過燒炭自殺。這是最舒服的死法吧。我一定不會選擇跳樓,夢裡試過,太驚駭,每次醒過來沒有死去,遺下失驚的心跳聲;也不會割脈,看著血液流動再失去知覺,是慢性痛苦,我不想浸沒在血缸裡,像在地獄裡。
    燒炭是最好的吧,吃好安眠藥便上路,那麼記憶便可以在房間裡熄滅、淡去,脫離驅殼、遊蕩,變得漫無目的。會有這樣的感覺嗎?
    可是我沒有這樣死去,我就這樣突然眼前一黑,什麼都看不見,靈魂昏睡到我看不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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