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人頭保證
 
    我伸手將鏡子的霧氣抹走,鏡裡隨即出現我的臉容。
    這是老媽愛在早晨洗澡而遺下的濕氣。我剛起床,在新的一天,終於敢認真細看自己如今的容貌。
    我長斑了,皮膚不白不滑。我驚恐地見到眼底下的皺紋,竟然長而深,我明明睡了十個小時,卻沒有白白滑滑精神爽利。我撥弄黑髮,裡面藏了五根白髮。
    這是33歲的軀殼,收藏著只有26年記憶的我,我要如何、用什麼明智的辦法活得像個26歲的魅力女人?
    作戰計劃現在開始:
    第一,買保養品。我打電話約了李芯滿,她有空,與我下午一時見面。
    我們在護膚雜貨店裡逛著,穿梭在貨架之間。
    有一點十分慶幸的是,我銀行卡的密碼絕對正確,沒改動,只是當我看到那個餘額,我看了許久,數了好多遍有多少個零。我得意起來,睡醒有萬萬聲的數字,穿越有穿越的好。


    於是我按了幾千元,買護膚品可以大手筆一點了。
    芯滿在我後面看著那些保濕產品的說明標籤,那些字細小得很,她越用力看越看不清。我笑她。
    「配眼鏡吧嬸嬸。」
    「我有的,遺在家了。」
    這一記又提醒我,變老的人不止我,還有她。
    「讓我看看。」我奪過來,細閱一番,連我都參詳不來。
    「嬸嬸?」她說。
    我把保濕瓶塞回給她,不理她,獨自走到前面,拿下最貴又最緊緻保濕的眼霜,放到購物籃。
    芯滿探頭過來。「這是妳要變回26歲的對策啊?」
    「是其中一項。」我想了想,不得不補充:「還有配眼鏡。」


    結帳後,我們去附近的商店買衣服,我家裡的衣服簡直老得不能穿!以前的衣服不知道甩到哪裡去,現在的不是OL襯衫,就是沉悶的條紋上衣。
    我在貨架上走了幾圈,感覺很難挑選,因為到鏡子拼拼看時,竟然覺得跟自己的容貌不相符,連我喜歡的黃色裙拼上身都有不協調之感。
    我嚥下唾液,正想拉著芯滿問她意見之際,找不到她的蹤影。我找了她幾圈,發現她人在童裝部,看迷你裙。我不禁笑了。她身形矮小,我不是第一次聽說她在童裝部買便宜衣服,節省開支,但是她肯定擠不下手上正拿著的白色小褲。
    「妳可別告訴我要把腿斬一半來穿這條小褲子。」我邊走向她邊笑說。
    她聽到我的聲音,便嚇了一跳,眼睛幾乎要掉出來,緊張地把小褲放回原處,巴巴結結地說不是。
    又來了,我以為再也不會見到她神情古怪的樣子,為何現在又一副被捉姦的表情擺在臉上?我很懷疑真有此事。
    「妳是怎麼了?怪裡怪氣的。」我瞇起眼睛盯著她,她眨眨眼,咬起下唇,再抬頭看我。
    「我也該是時候告訴妳了,希望妳不要太驚訝。」
    「該不是要告訴我,妳跟我前夫生了小孩吧?」我打著開玩笑的念頭,怎料看她視死如歸的樣子,讓我的心顫抖起來。該不會、該不會真有老公被自己的好友搶走的情節發生吧?這麼老套?這就是所有人不知道又不肯告訴我的原因?
    「李芯滿……」


    「我是有了小孩!」
    我口目瞪呆,心臟史無前例地躍動起來。
    旁邊在逛街的人奇怪地盯著我們,以為我倆是同性戀者,發現對方在外面跟其他男人生了小孩。哈,哈哈,這樣會好一點嗎?
    「跟誰的?」
    「當然是跟我老公生的……」
    「妳老公?」我退後一步,不知道有沒有好過一點。我的好朋友李芯滿生了孩子?她在看小寶寶的衣服,不是給自己穿,是給和老公生的小孩挑選的。這……很合理,但又很奇怪,很奇怪……
    「我知道!」芯滿在我開口前搶先說明。「這不是我們的計劃,但是事情就這樣發生了,我們各自都找到歸縮……」
    我跟芯滿老早約定過,此生不把男人當作一回事,我們要一起住姑婆屋,互相依賴對方活下去。我知道這是很愚蠢的約定,未來亦隨時有變動,但年輕時的我們就是認為孤獨很重要,我們不能讓對方孤獨終老,所以才定下這種幼稚的約定……我內心理解著,芯滿不是26歲,是33歲的女人了,有家庭當然不出奇,出奇在於別人都生了小孩,我卻離婚收場……夠了,再想下去就會有情緒病了。
    我搖搖頭:「到底還有多少事情會令我吃下一驚的?」
    她想了想:「除了這個,應該沒有了。」
    我茫然地看著芯滿,她只像個認錯的小女生,不像一個媽媽,但她胖了的原因、疲勞的樣子,都在說明,她已經是不一樣的女人了,怪之不得要早睡,因為有了孩子的人生。
「我一時之間真看不出來妳已是孩子的媽媽,明明……算了,不能再這樣下去,若要吃下一驚的話,一次過來,走吧。」
    「上哪?」
    「把所有事情整理出來,看看我有多少個攤子要替未來的我收拾一番。」
 


 
 
    我去了芯滿的家,她和老公的住處,不意外,因為離婚的我有一間。不同的是,她家離我家的位置有一段距離,一南一北。她家不大,四百尺吧,擺設裝潢都很簡單,鵝黃色為主調,十分符合芯滿的個性,因為她喜歡小溫馨,東西也擺放得非常整齊。曾經我們有很頭痛過,我是一個不愛清理的人,東西喜歡亂中有序,這樣的我們要怎樣一起住姑婆屋?嘛,現在不會了,因為沒有姑婆屋,只有家庭這兩個字。
    芯滿開了黃色的吊燈,點亮了客廳。這樣一看才發現佈局跟我那間有點相像,一樣的開放式廚房,對著客廳,只是廚房用的是橡木白。
    「這……」
    不等我開口問,芯滿便來介紹:「這是妳的設計之一,我很喜歡。跟妳的家有相類似的裝潢。」
    我平靜地環視四周,這是我未來的作品之一啊,我挺滿意的。
    她在廚房倒了杯茶給我,我們就在餐桌前坐著。
    「我應該要跟妳交代這種事。」芯滿邊喝茶,邊跟我說。
    「真沒想到啊。」我依舊往家裡的佈置看,沙發上釘著好幾幅各種形狀的小型相框,有小孩的照片、芯滿跟老公談戀愛時的合照、結婚照等等。我問:「你們結婚多久了?」
    「不比你長,我是奉子成婚的。」
    「我先結婚的?」
    「是的,妳一直對婚姻很懷疑,阿文跟妳求婚時,妳開了一個不吃虧的條件,妳才願意跟他試試。」
    「什麼條件?」談得這麼像公事的婚姻,不離婚才奇怪吧。
    「這只有妳跟阿文才知道。」


    「所以我什麼事情都得問他?」
    「白曦,這幾年就他最了解妳,妳去問他,他一定會告訴妳。」
    「我看是妳挺了解他的。」我一不小心將這話說出口,不知為何我會這樣說,內心的感覺很模糊又陌生。
    「才不是,妳別想歪。」
    我試著甩開這種怪異的感覺,眼睛隨意一落,就看到一間房的房門前掛著顆可愛的小象玩偶。我問:「寶寶在房間裡嗎?」
    在路上,芯滿已簡單說明,她的寶寶叫張可奇,小男生一名,現在是三歲。
    「今天交給娘家了,我和阿立打算過半天二人世界。」
    我倒覺得自己是來自第二個世界。
    我打起精神,讓芯滿拿了紙和筆給我,然後要她把所有事情都告訴我。
    我拿出手提電話,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前夫。
    「把他的背景資料告訴我。」
    「他叫袁文駱……」
    我罵了一句粗口,嚇停了她。
    「怎麼了?」
    「沒想到真的跟我所預想的一模一樣,真荒誕,這個名字。」


    她咯咯笑。「對,我知道這個名字時,也覺得很荒誕。」
    「然後呢?我跟他有孩子嗎?」我盡力叫自己冷靜,切勿太震驚,也不要害怕,沒事的,不會的。
    「沒有。」
    「妳確定沒有人瞞著我藏起孩子?」
    「怎麼會?妳從不渴望生孩子呢。」
    我點點頭,想想也是。我不是不喜歡小孩子,若我的小孩能乖一點,不哭不吵的話,我生十個也沒問題,可是孩子本來就是又哭又吵,根本不可能乖乖聽話。
    芯滿繼續報告:「他現年應該是36歲……」
    「不是吧?當真大叔一樣?跟我差十歲耶!」
    「妳本來是33歲的,記得嗎?」
    「我無法想像沒有十年差距。」
    「他的職業是藝術總監,你們是在speed dating中認識的。」
    我按住好奇,不去問他的職業。藝術總監?聽起來很強大,什麼類型的藝術總監?他老氣的樣子當總監也挺像樣的。藝術總監……怪之不得跑去管我公司的事,原來對設計的東西有點認識。
    「以我所知就是這麼多。」
    「我和他什麼時候結婚和離婚的?」我問。
    「2015年10月結婚,應該離婚了三個月多吧。」


    可悲的故事。
    我本想再問下去,但想想知道自己為何喜歡他對現在沒太大幫助,於是決定這個人到此為止。
    我打開手機訊息欄,開始逐個問:「誰是馬非?」
    「不認識。」芯滿皺起眉。
    「誰是七仔?」
    「七仔是疑似暗戀妳的人,你們在一次爬山認識的。」
    「我爬山的嗎?」
    「有那麼一次,心血來潮,我和妳一起去的。」
    我點點頭。有時感覺人生很無聊時,我便會找些奇怪的樂子,做一些平時不會做的事,但這事一定不包括Speed Dating,我肯定是有人要脅我,可能是我老媽,用禮券來引誘我。
    「誰是小愛?」
    「小愛是妳舊公司的人,她常常黏著妳,妳很嫌煩。」
    「她的名字已經夠煩。」我說。然後我滾到一個群組:「Ashley、Kayla和阿成呢?他們是什麼來歷?」
    「他們是妳的宿敵,但以前不是。初開公司時,妳跟他們一起混,但才剛開始,妳便不同意他們的做法,鬧了些不愉快。我記得妳抽離之後,是阿文替妳找地方自己開公司,給妳很多錢圓夢。後來生意做得不錯之後,妳便將錢還他,想要令公司更屬於自己的,但阿文不肯,最後就是分成股份,妳佔多一點那樣。」
    「真陰險,不退出我的公司是想分錢吧。」
    「不會吧,阿文應該是想繼續充當妳的擔保人。」
    我反白眼,我才不需要一個余文樂來擔保我。
    「但既然鬧了不愉快,我為什麼還會在他們的群組裡?」
    「那是因為他們不肯放過妳。」芯滿換了張不屑的臉繼續說:「他們不看好妳的生意,想看妳倒楣,但又要假惺惺當好人那樣支持妳。妳的店就開在他們對面啊。」
    「什麼?這麼刺激?」哇,由合伙人變成敵人,還在對面街道各爭到底,但這是多不公平,對方有三個人,我才一個人,和一個助手。
    芯滿吃下一笑:「妳的回應正是當時的反應,但妳奉陪到底,當成是推動力。」
    我再一次點點頭,十分認同這樣的自己,這才像樣嘛!不過跟敵人在同一個群組裡就不是什麼好滋味,裝好友還要裝到什麼時候?難不成他們約出來喝咖啡我又得要奉承?
    我低頭重閱手機,還有個8人群組,男男女女我全都不認識,給芯滿看,她都不認識。
    有一個女的名字只是一個「啞鈴」的表情符號,我問芯滿,她卻黯然地搖搖頭。
    我不禁輕嘆:「唉,看來得要再問問其他相熟的人,或許叫上郭采兒會知道得更,昨天跟她通電時,她還未有時間發表偉論。」
    「妳聯絡了郭采兒?」芯滿驚呼一聲。
    「有什麼問題?」下一刻,我想頭撞牆了,這肯定是有問題,糟糕。
    「妳們絕交了。」
    喔,該死的。
    「妳們早幾年鬧翻了。」
    我閉上眼睛,無力地問:「為了什麼?因為男人?」這是我跟她最有可能會吵翻天的原因,我們看男人的眼光都很相像,曾經喜歡過同一個人。
    「是因為男人,妳的男人。」
    「她喜歡那塊老餅乾?」噁,我現在可以讓給妳,不過請跟我重修舊好。
    「不,是她不喜歡妳的男人,希望妳跟他分手。妳們討論過類似的問題,妳又不是不知道她講話有多難聽,妳一而再再而三那樣原諒她,但就在阿文向妳求婚之時,她極力反對,妳便跟她鬧翻了。」
    這種攤子真要命。我他媽的到底是怎麼了?首先是在那種鬼地方認識男人,然後較真,跟他結婚,再跟好友絕交,結果離婚,還差點死去。33歲的人生到底有沒有平靜一點的?
    我難以自禁地輕蔑起來:「事實證明,她是對的。」
    但芯滿不認同:「才不是,離婚也不一定是她對了,你們可能會復合的啊。」
    「不,絕對不會。我一點都不喜歡他。」
    「但我認為那時妳跟郭采兒絕交是明智的決定,不論因為什麼,她向來不是什麼好東西,妳也是終於從那件事中看得出來才會跟她斷絕聯絡,我不認為她是對的。」
    我深呼吸,思考不來。
    「而且,我不明白為何妳這麼抗拒阿文,他什麼都沒做錯,妳卻討厭他。」
    「現在誰都不知道那該死的離婚原因是什麼,怎麼可以定斷他沒做錯?我也不是討厭他,是沒理由喜歡他!他一整副不屑又多管閒事的樣子,教人怎樣去喜歡?」我呼氣。「我不是說愛情那種,純粹人與人之間。」
    我瞧到牆上的鐘,快下午五時了,我還有地方要去。
    「我可以給妳人頭保證,阿文絕對沒有做對不起妳的事情。」
    「妳跟他很熟嗎?他做了會讓人知道?」我沒好氣,為什麼她要這樣袒護著他?我很不喜歡。
    「妳不信愛情這一點真是跟26歲一模一樣,但妳變了,在遇到他之後明明就變了,為什麼……難不成我會騙妳嗎?一個出軌的男人是不會在妳出事的第一秒鐘趕到醫院!他……」芯滿說不下去,站起來把我沒喝過的茶收走,閉嘴不吵。顯然,她不想與我吵架。
    「可能吧,但他現在對我來說,是一個陌生人,我無法不提防。妳能相信愛情,那麼恭喜妳,但我不會改變我的信仰。將來會,但現在我不會,所以出不出軌對我來說也沒轍,妳不必袒護他,說不定出軌的人是我。」我站起來,此地不宜久留,茶杯都給收了,氣氛亦難堪。
    我收拾好東西,盡可能理智一點冷靜,不失氣慨。
    在我穿鞋時,芯滿在我身後留了一句:「妳真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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