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假失憶
 

        其實不多不少記恨著。七年後的李芯滿幸福快樂地生活著,組織了一個家庭,由不相信愛情的孩子,走到深信不疑,然後否定我,還否定以往一起決定住姑婆屋這件事。
        是的,人會變,月會圓,但就在她走向光明之際,我卻身在人生低谷。
        我開始感受到那個33歲的我的心情,原來真的挺悲哀。
        我從芯滿的家離開後,出發去另一個地方。
        六時多的時候,我到了高蒙的家門,見門外的門鈴一樣貼著中指貼紙指向按鈕,我就知沒有走錯地方,這小子沒有搬家。雖則我不知這些年來他轉了什麼工作,但他不聽我電話,我有什麼辦法知道?
        我按門鈴,足足按了五次才有人來開門,開門的人更是個女人。
        她穿著相信是高蒙的襯衫,下面露著光溜溜的長腿。我抬眼看她披著一頭長髮,沒有化妝,蛋臉白滑,左眼下有顆淚痣,而且正一臉覺得荒唐地看著我,毫不客氣地說:「妳來這裡幹嘛?」


        我不認識她,但可以說,她算是個美女。一個女人在男人的家穿成這樣,不用猜,一定是他的女朋友。
        「我來找高蒙的。」
        「這裡不歡迎妳。」她冷冰冰地說著,同時把門關上。這個女人是怎麼一回事?
        幸而門未完全關上,就有人伸手制住,是高蒙,他上半身赤裸,下身穿著白色褲。他擋著門,見到我他不意外,反而那個女人轉頭狠狠地盯著他。
        若不是我足夠清楚自己的身分和目的,這場面似極我來捉姦。
        「讓她進來。」他對她說。
        看來高蒙這次交了個很猛的女朋友,辛苦了。
        那女人眼神兇惡地給我一記目光,便離開門邊,獨自走回房間去。
        「坐沙發吧。」高蒙冷冷地吩咐。
        糟糕,該不會連高蒙也絕交了吧,這事我可不信,絕對不會的,頂多是不常聯絡。


        見他也走進房間,應該是安撫女友,告訴她我只是個朋友?很快,他便穿了上身衣走出來,給我端來一杯水,我喝了,然後直接問他:        「為什麼不聽我電話?你不知道我的狀況嗎?」
        他在另一邊的單人沙發坐著,隨意地往後一靠。現在仔細點看,他老了,下巴留著鬚根,臉上皺紋比我更明顯,還剪了個很短的髮型,露出雙耳。
        「我知道,有人告訴了我。」
        「誰?」
        「一昇。」
        「我們是不是絕交了?」
        他深呼吸,撓撓後腦的頭髮,然後起來,拿起我旁邊的一件外套。「我們到樓下咖啡店談吧。」
        「為什麼?」
        「快。」
       


 
 
        走在他家樓下的樹蔭,我還記得這裡的一事一物。我常到他家玩。他一直自住,父母親經常在外地工作,不常回家,我便會上他家作樂,大多是吃他的拿手小菜。他很會下廚,尤其是西餐,有幾次真想因為他的廚藝而嫁給他。我和他是讀同一科室內設計,同班,分組都是和他一組,合作無間。畢業之後我們拼了命去找工作,但是我們沒有緣到一起工作。他找到了室內設計公司的助理一職,我卻撲空,經其他人介紹之下,做了銀行職員。夢想不能解決財困,唯有將就。
        到後來我們仍是朋友,只是少了上他家,各有各忙,所以只會少聯絡,未至於失聯,除非……
        「為什麼要偷偷下樓?」我泛起疑心問。
        「妳沒見她來勢洶洶嗎?我們的談話內容會被她埋屍。」
        「我們有不良關係?」
        他嚇倒了,停下步伐。「妳失心瘋?當然沒有。」
        「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他又抓抓自己的頭髮,這習慣倒沒變。「我們……」他看進我的眼睛,似乎想找到些什麼。我不解地回看他,然後皺起眉,不耐煩地換我開口作答:「讓我猜猜,是不是我和你有一段情,之後分手了,成了永不聯絡的陌生人,然後你女友得知此事很不爽我。」
        我跟高蒙一見不鍾情,他完全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他也是這樣說。但故事一般都是這樣發展的,大家不知友好了多少年之後便發現原來對方一直喜歡著自己,說什麼不想失去便不去擁有。那人一定不是我,我很清楚自己,所以就是他了。不難想像,因為我記得大學畢業那一年,他曾跟我說:「若然將來我娶不到老婆,就娶妳吧。」
        那時我當然渾然不知:「你認為我會無人娶嗎?」但他就是一臉灰心的樣子,唸著同一句話。
        啊啊,就是那個時候了吧,長大的人才看得更清楚,沒想到我和他會產生那樣的關係,很容易編出來,但很難想像。
        不過在我面前的他,瞇起眼睛,依然緊盯著我,張口說:「猜對一點點。」我同樣鎖緊皺,瞧他那副老人樣是不是想編謊言,他可是個撒謊高手。「我和妳已經有一年多沒聯絡,是因為欣妮不喜歡妳而已,我倆沒改變過半點關係。」
        「真的?」我信不過他。


        「妳憑什麼不信我?倒是妳,無緣無故怎麼會失憶?別裝蒜了,是不是想借機跟我和好?」
        真是豈有此理,這傢伙竟然以為我裝失憶。
        「我有這麼無聊裝失憶嗎?我是千真萬確被那棵該死的大樹砸到!你看,頭上的傷還在。」我低下頭,用手撥開頭髮,給他瞧瞧我的傷口。「1.5cm骨裂啊!」
        相信他是有看到,但還是用懷疑的目光盯著我。
        「傷口是真的,失憶可以是假的,我看妳是想用這種方法跟前夫復合吧。」
        我反白眼,沒好氣。「我才不及你這麼幼稚!」我大步走前,拋他在後,於是他快步趕上,還是用質疑的語氣說話:「妳看起來四肢健全,講話跟以前一模一樣,我並不覺得妳有什麼問題。」
        我轉頭看他。「那麼你又是什麼問題?因為一個女朋友跟我失聯一年?我們清清白白的話為什麼要絕交?」
        「就是因為我女友不相信我們是清清白白,我能有什麼辦法?」
        「那即是說你要為此跟我不做朋友?現在也是?」
        他沒說話,雙手放到腦後,同時放慢了腳步。
        「真是的,沒想到又要吵一次,我們已經為這個問題吵過好多遍了。我提出過,少見面,但妳不同意,我又能怎樣?」
        「問題是你因為愛情而壓榨友情,也沒考慮過我的感受!我出事了,你還在避諱。你女朋友是總統女兒嗎?連交友都要管成這副德性,最敗壞是你居然同意?你不曾同意過這種事。」
        他又一次停下,我也跟著停下,看到他的臉色變得冷酷無情,接下來一定是放狠話:「妳不是我的女朋友,或者我媽,最多只是妹妹,妳無權說她的不是。而我選擇這樣,是希望她信任我……」
        「所以犧牲我,犧牲陪你走過半個人生的友誼。」我突然感覺很愚蠢,在街上吵得像對情侶一樣,但真傷心,好端端一個致友要因為交了女朋友而跟沒有曖昧的我斷掉關係,甚至懷疑我假失憶!
        這真的沒什麼好說。


        「我說服過她,但不奏效,她就是討厭妳。」
        為了那種女人,真夭折。「剛好,見面不到一分鐘我已討厭她,祝你跟她永遠幸福快樂。」說完,我反方向走。
        物是人非,盡是在種傷心果子。虧我還以為是什麼可歌可泣的暗戀,卻給我這般無聊的理由而絕交,他這小子是戀愛大過天。以前他交不同女朋友時,都從未試過有這種情況出現。他的女朋友不喜歡我是正常,但清者自清,他從不會因為這樣而跟我絕交,現在居然讓事情成真了。
        他當然沒追過來,他求之不得我走,消失在他如火如歌的愛情人生裡,結婚時都不用派請帖給我。知道我出事了,連訊息一則都懶得發。
        友情在愛情面前,只是一堆沒用的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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