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死神偷走的時間
 
        經過一節「認識33歲的胡白㬢」課堂之後,我好想喝一杯,但我不能跟芯滿喝,也不能和好朋友高蒙喝,他們都擁抱自己燦爛的人生。因此我找了同樣會有點迷失的可朋,約她在海旁酒吧。
        當然,七年後的今天,我常去的酒吧關門大吉了,於是我們隨便找了一間叫做「歐吧」進去。
        我們坐在最角落的位置,點了杯雞尾酒叫Around The World。
        可朋穿了全黑的連身褲,樣子數她看起來最年輕,雖然瘦了,但她的孩子氣仍留有半分。我認識的人裡面,只有可朋長了張童顏,連我今早照鏡子時,一向青春活力的我,都失去童顏的時效。
        「在我記憶中,妳是最不會去酒吧的人。」明明想開個玩笑,但我卻愁悶地說出。唉,以往可朋會出現在酒吧的原因是一昇在旁邊,她得要照顧他,而他從不讓她喝太多,因為她容易醉。
        這晚,可朋點的是Bloody Mary。
        「這晚是奉陪妳,但我不知道妳剛出院可以喝酒嗎?」
        「管它,心情不好。」


        「看得出來。」
        「我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所有事情都變了,我熟悉的人和事,面目全非,忽然有點擔憂,還有陌生的憂鬱。」我眼神空洞,注視著不遠處一圍嘻哈笑個不停的年輕人。
        「正常啊,就算不失憶都會遇到這種情況,更何況是失去了七年的記憶,很多事都不一樣了。」
        「我沒預備自己睡醒會遇到這種情況。」
        「我們也覺得好奇怪,妳還是妳,但又說不出哪裡不一樣了。」可朋打量著我。今天一整天我都穿著深藍色牛仔褲,白色上衣跟灰色的連帽外套掛在身上,手提著午時買的護膚品,現在放在空位上。來這之前,我將留到胸部的頭髮束成一條辮子,走了一天覺得頭髮黏附著脖子很煩。「可能是老皮囊搭上過時的稚氣,令妳整個人不協調。」可朋分析說。
        「是嗎?」
        「這幾年妳老了不少。」
        「夠了,今天不要跟我講從前的故事,我再也受不了。」
        這時我們的雞尾酒來了,一杯綠一杯紅。可朋小小的喝一口。
        「今天妳聽了什麼故事?」可朋喝到皺眉,放下酒杯。


        我想想。「芯滿結婚生子、原來自己跟郭采兒絕了交、高蒙因為女朋友跟我斷絕來往。夠不夠?」
        可朋點點頭,這些她都肯定知道。
        「我的人生怎麼過得這麼精彩?」我不禁悲哀地讚嘆一聲。
        「我也是啊,順便加入一下妳精彩故事的名單中。」
        「問題是,現在的我沒有不喜歡郭采兒,我還需要她,為什麼大家都覺得我很應該跟她絕交呢?高蒙呢?他這樣做又好嗎?雖則我不是他的誰,但他曾是我很重要的朋友,卻因為毫無保障的愛情而斷絕情義,他令人好失望。」
        可朋摸著杯邊。
        「他們在一起多久了?」我問。
        「好像是兩年?」
        「才兩年,要生要死的,還搞同居。」
        「算吧,妳就體諒一下男人的難處,他女友很明顯是那種經常問『如果我和她同時掉進水裡你會先救誰』的人,他一定要說救女友,要不然他就得娶妳。」


        可朋、一昇、高蒙和我這個組合,相信是不可能重現在今世紀了。我們一同熟悉彼此,玩樂無窮,到現在剩下兩個女人在摸杯底,兩男各自另有新歡,多稀虛!
        我無奈地笑起:「他就是不想娶我所以不跟我做朋友對吧?也是個好方法。」我喝一口杯裡的酒。「但我從沒想過要他買單。」
        「我倒好奇了很久,妳和他為什麼不可能?」可朋雙手抱住兩邊的手肘。「那時氣氛正好,我和一昇,妳和高蒙,你們真的什麼都沒有?男女之間怎可能以純友誼玩這麼久?」
        「別跟世外一般見識。他總是喜歡美女,而我總是喜歡自己招架不住的男人,自然看不見對方。我們其實在某方面很相像,追求同一個方向,但這個方向永遠是前方,而不是對方。」
        「嗯,妳好像說過。」
        「我們都失憶了。」我將酒杯敲向她的。
        「算吧,現在講什麼都毫無意義了。」
        我舉著酒杯,將微熱的臉兒貼在冰冷的手背上,這樣看了她一會,便大膽問她:「妳呢?是怎樣走出情傷?」
        可朋疲倦地眨眨眼。「我真不想跟妳講多一次。」但她拿起酒杯喝了一小口,便答我:「每天都像是第一次知道原來我們可以分手的感覺,十年情又痛又不癢似的,但每天想著,那個女人是不是很漂亮,他是不是很開心,直到現在還會獨自想著哪裡出錯。」
        「沒有結婚的問題?」
        「也有可能他從沒想過結婚的問題。」
        瘦了一圈的可朋,跟肥了幾碼的芯滿,都像是陌生人。我想開口說些鼓勵的話之際,可朋拿起她的Bloody Mary,看著酒杯裡的液體喃喃說:「妳真幸運,我也想失憶,這樣就不必跟回憶過意不去。」
        我沒法不支持可朋的說法,卻亦無法開口講我很幸運。
        失去七年記憶的我,就像沒有跟大家一起長大,我沒有痛苦,但也沒有快樂,不知道在另一邊曾經相信了愛情而結婚的自己是如何跟一個男人快樂過,如今只知,這裡有一地的碎片。我不是完整的我。
        於是我說:「我的命是途人撿回來的,但死神偷走了我的時間來換取我生存下來的機會,這一定有代價,我不敢想像。」


        「妳信這東西?」
        「經過這一次我不得不信。」
        「那也好,至少有忘記的權利,我卻要天天記起,還得要活下來。」
        「妳該不會得了抑鬱症吧?」
        「我沒有。」
        「那就用自己的能力忘記他吧,別像我。」
        「但是妳應該要用自己的能力記得,錯過那些太可惜了。」
        我舉起酒杯,向可朋比一比。「抱歉,我正打算維持現狀,羨慕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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