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昨天打倒明天
 
        結果我沒有和寧芳一起回公司,我去了另一個地方||我曾經的家。
        升降機帶我來到18樓,我打開桃木門。屋內仍是一片蓋上白布的傢俱,現在我才懂這是為什麼。原來在失憶前我打算賣掉這屋子。想想也對,離婚了還住在這裡的話,就是跟回憶一起住,一點也不浪漫,唯有將它賣掉。這家裡的所有設計已經不再幸福了,我當然不會留存。
        我走進主人房,把燈給開了,見到上次遺下來的白布軟軟地躺在地上,牆上那幅婚紗照仍原封不動的掛著。現在為了不想看到這幅相,我決定好好掛上白布。
        然後我找找櫃子,一打開它們,我的日用品全都在這,護膚品、衣服、設計圖等等的雜物。那些衣服都好老氣,套裝或是運動牌子,成熟的衣服像是以往我只會走過路過的辦公室型服裝店,不用看也知道價值連城。然後我在衣櫃裡發現,是他媽的名牌手袋!26歲時的我只喜歡一個牌子,因為我只買得起那一個牌子,而且只有兩個小袋,現在我有超過十個不同牌子的。
        我將它們拿出來觀賞一番,滿意地點點頭。
        可是屋子安靜得可怕,連自己的心跳聲都有回音。這一切感覺都不像是自己所擁有的,我明明只是一個平凡的女子。可是這屋子對我來說是一種額外的獎勵,無功得益,除此之外就沒別的。可以想像這裡跟前夫的生活,但一點真實的圖片也沒有陷進腦裡。賣了它,可以有一筆可觀的金錢,啊!到時還可以一口氣買下那個男人的股票,那就不必動用自己銀行的一分一毫。
        可是好不容易有房子,就這樣賣了它,還用在那種事情身上,我要何時才能再買得起房子?我上網查一查,驚駭地發現樓價的上升率是變態的等級,我得要花多少時間再去買一間六百尺的屋子?
        我打開手機,看到「老餅乾」的訊息頁面至頂,想起要傳他婚宴地址。唉,給他任由擺佈了,但今天的確是因為他,方總才笑著離開。去程時我還在設計些動聽的對白去拒絕她,好讓一切好下台,但我這個人完全不能好好計劃,最後想著衝出去再算。


        無可否認,那個男人這樣做省點事宜,一舉兩得,但也不排除他是想佔便宜。
        為什麼他就是得人歡心?連寧芳都替他說話。不,不止她,老媽、芯滿都在幫他。我不懂,他長得帥嗎?完全不,那些短短的鬍鬚看起來嘔心死了。記得我以前跟一個愛留鬍子的男人交往過,接吻時特別不舒服,好像百潔布在給自己周邊的嘴脣磨沙一樣。而且留鬍子的男人性格上都有一些怪異,好像覺得自己留了鬍鬚就是性感又成熟的男人,能吸引萬千少女,你說嘔不嘔?
        我是不知道那塊老餅乾是不是覺得自己帥爆啦,但他就是得寵了!連方總看他的時候也是笑瞇瞇。
        我關掉電話,就是不現在傳地址給他。
        我將家裡的白布全都甩開,把白布隨意疊在一邊。現在才像個家,24吋的電視好看;混灰色的麻布沙發一坐上去讓你不想起來。
        我閉目養神,一動不動,過了好一會,我張開眼睛,拿出電話,撥號。
        「周經紀,我不賣房子了。」
 
 
 


        我發了地址給他。
        我現在所做的一舉一動,都在推翻未來的自己。先是QZ的單子,再來不賣房子,然後就是這個||聽前夫的話。我沒辦法不傳給他,最終他一定會從寧芳那兒取得資料,然後又出現在我會出現的場合。
        因此,我惡作劇了一下他,只傳他一個地址,時間日期,就交由他這麼聰明去詢問我的助手吧。
    這時電話響起,可是來電的人令我不知所措,它的名字是一個啞鈴的符號,連名字都沒有,是誰?
       我接聽,一把有力而清脆的女聲隨即傳來:「小曦!」
       「妳是?」
       「妳不回我訊息,害我以為妳仍未醒。妳出院了嗎?」
       「幾星期前出了。」感覺好奇怪,我在跟一個陌生女子通電,而她好像跟我很熟稔似的。
       「那就好了,我討厭醫院的味道。妳現在有空嗎?我們見一見。我剛跟三晨渡完蜜月,趕回來看妳。妳有好點嗎?」
       「哦,好多了。不過⋯⋯」我想講我失憶了,但對方一口搶話:「那就老地方見!」


       「啊?哪裡?」
       「哎呀!我忘了妳都忘了,那個⋯⋯春美堂見。」電話便掛斷。
       這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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