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30,000,000

 
        我驚醒過來,倒抽一口大氣。
        「啊!」像是發了場惡夢一樣。
        我喘著粗氣,頭痛到睜不開眼睛。我在床上一抬眼,便模糊地見到一幅巨大的結婚照在面前。我不在家,我在另一間房子。我身上的衣服被換了,是誰?
        糟了,該不會……
        我立刻起床,跑往每個角落,但沒發現任何人,於是隨手拿起手機,撥通那個人的電話。
        「喂?」他沉沉地聲音傳來。
        「你該不會是睡了我吧?」我緊張地問。若然他出這招,我該怎麼辦?


        可能是我太緊張的緣故,我覺得他的沉默有點久,不過他說:「沒有。」
        我隨即緩下一口氣,感覺身體亦沒有什麼特別不適,應該是沒有。
        「那麼誰批准你給我換衣服?」我接著問。
        他又一段沉默,我想揍他。
        「妳喝醉了知道嗎?」
        我眨眨眼。「我知道。」我當然知道,我有知覺是這樣的,但是……我忘了之後的事,怎樣回家的、怎樣被換衣服的、這些我都記不起。「那跟我被換了衣服有什麼關係?而且為什麼是回來這個家?你在哪?」
        「難道妳想讓妳媽知道妳喝醉?」
        不想,她會打死我。
        「所以只能安放妳在這。妳沒有看到我放在餐桌上的紙條?」
        我走到餐桌前,居然有份早餐,旁邊有張紙條,我拿起來看:


 
      吃完早餐吃解酒丸      我有事先走   駱
 
        「見到了吧?」他在電話裡說。
        「那又怎樣?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你知道男女授受不親嗎?」我聽到他電話裡有人叫他,背景聲音有雜亂的搬貨聲,然後他便快快說了:「待會兒找妳。」便掛斷。
        我放下電話,坐下吃早餐,是我最愛的蛋花蔥配奶油包!太棒了!
        我吃著吃著,想著想著,這個男人果真很了解我。雖然我喝醉忘了之後的事,但之前的事我確實記得,他知道我比較喜歡吃的糕點。他一定對我無所不知,而我對他這個人卻一知半解。怎麼說呢?我是很討厭被他這種人了解,但又不得不佩服有一個這麼了解自己的人,彷彿是一面鏡子。但總有些地方他是不了解的吧?人總不可能完完全全夠掌握到另一個人,我一定還有些地方會出乎他意料之外的。
        ……為什麼我會這樣想?唉,一定是那個新娘,都怪她說什麼性愛姿勢!為什麼要讓我意識到自己跟那個男人有過親密關係?害我想吐!他媽的,每次想起就想撞牆,我也太失敗了吧?
        對喔,結果出席這場婚禮,什麼收穫都沒有便回了家。媽的,真是倒楣透頂。
        我眼睛瞄到沙發上有一張薄薄的被子放在一邊,忽然好像能見到他躺在這裡睡覺的身影……


        我渾身打了個冷顫。這個男人真是危險。
 
 
 
        吃了解酒丸,我便回公司去,簡單地跟寧芳說明了一下婚禮的情況,就回到自己桌上,看看有沒有什麼還可以做。檢查了一下電郵時,見到昨天的新娘子發來一封電郵:
 
      昨天真羨慕妳!被老公抱回家,哈哈,本來想再找妳聊天的。
      對了,昨天我忘了告訴妳一些事情,我有幾個朋友有興趣想找妳重新設計一下他們的房子,我給他們電話妳!
      另外就是,千萬記得要告訴我那些秘訣喔!
     
       
        我無力地靠上椅背。
        語言技巧?哈,真有契機時管你他媽的技巧!人生總是這樣。
        我回覆她的電郵感謝她,順道隨便傳了她一些做愛姿勢的網站,以後免再問我!然後按寄出。
 


 
 
        回到家,老媽在看電視,一見到我開門進來,便高興地迎接我。
        「怎樣怎樣?昨晚愉快嗎?」
        若不是我有足夠的覺悟和因為那位新娘子的色情話題,我不會察覺到老媽子狡猾的笑容。現在是不是全世界都變成色鬼了?非得要把這種事擺上桌面才甘心?
        「什麼愉不愉快?我一個人睡得很好。」我裝不懂,又乘機透露自己並沒有跟那個人怎麼樣。
        「他沒跟妳睡嗎?他打來跟我說會照顧好妳的啊。」
        我媽跟著我,我沒好氣,在桌上看到有我的信件。「他是我的前夫,他睡沙發,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是銀行信,但我沒在用這間銀行啊。
        「妳聽媽說,妳應該趁這個機會跟人家重歸於好。媽看得出來他還關心妳,妳就好好給他機會。」
        我準備進房,聽到老媽這樣說,不由得煩躁起來:「媽,妳知道自己的女兒失憶這件事吧,我為什麼要給一個陌生男子機會復燃?」
        「這就是妳的問題了,是妳自己不努力嘗試去記得,每個知道自己病了的人都會去好好治病,偏偏妳這個臭丫頭愛耍酷!偏給我不要記起,妳一定吃虧的!」
        「對對對,我絕對應該要記起來,好讓我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跟那種臭男人離婚!」我大力地甩房門,隔絕老媽子可惡的聲音。為什麼好端端的一個母親要迫自己失憶的女兒去跟前夫復合!?
        看吧看吧,回家?就是跟老媽吵架。這令我很有衝動去那個房子自己住。
        我坐在椅子上拆信,上面寫著月結單,這應該是30多歲的我所用的戶口吧……我坐正起來,見到最後那個戶口上列明的餘額,我的眼睛掉了出來。


        我伸手指著那排數字:「個、十、百、千、萬、十萬、百萬……」
        天殺的,我有三千萬在戶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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