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不知多久,我回到心如的宿舍,從Nancy口中探查到心如老家的地址,獨個坐火車前往約克。

「叮噹、叮噹、叮噹」我不斷按門鈴。

幾秒後有人應門,開門的是一個女人,我沒有理會,直接闖進屋內,看見那個大概是心如的父親的人坐在內廳的餐桌旁。

我揮拳就打,一下、兩下、三下,不停打、出力打他的頭。他來不及反應,被我整個推倒在地上,我沒有停手,不斷揮拳,我感覺自己的拳頭也開始沾上了一點血,不知道是我的還是他的。

在數秒之間的事,我感覺後面有數個人用力拉開我。他得以喘息,順勢用力一腳踢開我,我整個人反方向跌倒在地上,我稍為失去了兩秒反應,想要爬起身之際,他們不停的踢在地上翻滾着的我,頭、身、腳,全身每一個部位都好像被扭曲了一樣,可是我卻完全感覺不到痛楚。



除了我的心。

醒來的時候就已經在醫院,被警察用索帶鎖了左手在旁邊。他們說我被發現在垃圾站內沐血躺着,清潔工發現我的時候身旁沒有任何人。

發生了甚麼事?穿着制服的軍裝警察問。

忘記了,大概喝得太醉,我說。

找不到證人、提告人,不代表你做的事是對的,你斷了三條肋骨,如果插中內臟,你大概已經死了,警察們說。



哈。大概?

我已經死了。

不知道在醫院躺了多少天,在我終於能走動的時候,我坐了最早的那班火車回到科隆。

在眼前的都是幻影,在這個世界內的都是幻像,在我的世界內的都是泡影,在我的眼框內的都是淚。

大概是慣性和本能驅使,我才能從火車站走回宿舍。



我實在沒有力再爬樓梯走上去,很累很累,明明已經在床上過了很多很多天,為甚麼會這樣疲倦?

又不知道過了幾個小時,軒和幾個宿舍朋友把我扶起來,拖我回到二樓自己的房間,我像蛔蟲一樣倒在床上,四肢乏力。

「你呢個月去咗邊呀?唔見咗你成廿日,電話又唔通...」

二十日...原來已經過了這麼久。
電話...對了,電話在哪裡?

電話內有我們的合照...
在哪裡?

我想要爬下床找,但全身都不聽使,我整個人跌倒在床下。軒連忙把我拉回床上。

「你想點啊,你知唔知自己做緊咩...你...」他的聲音越來越微弱,我連耳朵都開始聽不到、眼睛開始看不到。



我手拉著床單,開始哭了起來。不停哭,不停哭。軒把燈關掉,哭泣聲與心房的撕裂聲拉扯著,我好像把身體內的水份完全哭光。

我好想你,我好想親口跟你說句對不起。

我想跟你再看一千套電影、再看一萬本書,我想親口把綿綿唱給你聽,對,我把歌詞全首都改了,是幸福的版本,你想要聽一下嗎?

還是再去一次迪士尼,再去蘇格蘭的森林看幻燈表演,舉辦一個陽光補習社主辦的讀書分享會也好。我好想,我好想…我真的好想…

我知道你的痛...讓我去替代你,可以嗎?為甚麼你不等我...

我想回到第一次見你的那天,勇敢的跟你說我愛你,好想好好問一次,你是否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做我一生中最寵愛的人,不要離開。

我睡了又醒過來,醒過來又睡著。



因為我很想在夢中在見你一次,你知道嗎?為甚麼你連我的夢中都不願意再出現?

一次就好,一次就夠,讓我好好捉住你雙手,親親你的額頭。一分鐘也好,一秒鐘都好,我只想再見你一次,再說一次我愛你。

...

黎心如,我愛你,無論重來多少遍,我都一樣這麼愛你。

傻瓜,你聽得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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