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10月20日,是一個特別的日子。
「阿勇!」春趕過來,「對不起,我遲了點。」
「不要緊,」勇說,「我們行吧。」
「我們去哪?」
「我沒所謂,你說呢?」
「那麼……去市集?」
「嗯!」勇笑,「我也想去看看最新鮮的食材。」
  二人徐徐前往不遠遠的市集。今天,就是勇在春耳邊所說的「後天一起出門」,只是勇沒有勇氣叫它做「約會」。
  常春今天穿了一條黃色長連身裙,其實,春也不習慣穿得這麼成熟,但為了勇,她決定要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
「這條魚很新鮮,這些菜也不錯……」勇興奮地說,


「待會買完菜,我煮……就煲一鍋魚湯吧!」
「嗯,」春說,「我都聽你的。」
「買完了,我們走吧!」勇一下拉起春的手就小跑,打算回去,「食材一定要新鮮!」
  跑了好一會,勇才發現自己一直牽着春的手,急忙鬆開。
「不……不好意思!」勇臉上展現害羞的笑。
「不要緊,」春伸出手,「不是要帶我到你家嗎?」
  勇深呼吸了一口氣,再捉住春的手,二人相視而笑。
________
 ̄ ̄ ̄ ̄ ̄ ̄ ̄ ̄
  傍晚。


「魚湯煮好了,」勇端出一鍋熱湯,「快嘗嘗!」
  春淺嘗了一小口,卻被熱湯差點燙傷手了。
「你沒事吧!」勇十分關心春的傷勢,「讓我吹吹。」
  說罷,勇小心翼翼地拿起春之手,「呼呼」的輕柔地吹着。二人就算過了數十年,都忘不了這刻:這是兩顆小心靈的第二次碰撞。
  不消一會,春已把一碗湯給喝完,「嗯,真鮮美!」
「謝謝你,」勇說,「謝謝你懂得欣賞我……的湯。」
「你的確是個好男人……不,不!我的意思是,你煮得一手好菜,將來一定是我們酒樓的大廚!你可不要誤會……不!你也可以誤會的……」大家已知常春是周老闆其中一個女兒。
「常春,其實我……」
  此時,英回來了。
「弟弟——」英見到常春,便收回剛才的微笑,「早安。」


「阿英,現在是晚上了,」春掩嘴笑,「晚安。」
  英笑,抓了抓後腦,「晚安。」
「時候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春起身,欲離去。
「讓我送你?」英問。
「不用了,我自己一個便可。」春說。
「啊,我也要到街口去個方便,」勇靈機一觸,「哥,廚房有魚湯,自己斟來飲。」
  二人離去,餘下英一人在原地。
  英望着二人離去的身影,不禁嘆了口氣,他不想。英立馬跑到窗邊往下看。勇春對望。
  應該在互相表達愛意吧,英想。
  樓下。
「真的不用我送?」勇問。
「嗯,」春回,「我可以坐人力車。」
「常春,」勇說,「我……」
  勇一下稍蹲,欲在春的臉上留下他的印記。不,他不可以,人家可是一個女孩子,不可這樣無禮;加上和她只相識數天,不可做出如此於禮不合之事!
「怎麼了?」春問,只見勇把頭伸到春的耳旁。


「沒什麼,」勇說,「晚……晚安。」
  英在樓上看著,他見二人沒下一步的行動,心中竟慶幸了起來。
  可惜啊,如果當初他有勇氣和她打招呼;如果他有勇氣表達愛意,也許日後事情不會變得如此複雜;只可惜世人在愛面前,都膽小如鼠。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