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1月22日。
  自那次約會,勇便不敢再採取行動,儘管他和常春仍出雙入對,但勇再沒鼓起勇氣重提當日的事,也許,他是懼怕自己,一個小小的五廚,並配不上作為老闆女兒的春。
  門上風鈴清脆響起,是周老闆。
「咦,阿勇呢?」周老闆問。
「哦,他想好好招待周老闆你,你難得大駕光臨,親自考核他的廚藝嘛!所以,他一大清早就走到墟市,打算炮製一頓佳餚呢!」英識趣地說,一邊引周老闆到廂房。
「真是個好孩子!不愧我當年收留你們!」
「老闆,我想去個方便,很快回來,失陪。」英說。
周老闆皺了皺眉頭:「去吧。」
「多謝老闆。」英一溜煙的跑出前門。
  繞了個大圈,英來到後門前的小空地,英取出處心積慮已久的火柴,微笑了一下,不久,又收起笑容。


「我……真的要這樣做?」
  英強忍淚水,閉上眼,「咔嚓」一聲點了火柴,一下地扔到眼前的木建築,再跑到剛才離開的前門。
「周老闆,我回來了。」
「嗯。」
  熱氣悄悄逼近,廚房的眾人卻未有察覺不妥。忽然,一道火柱從狹長的走廊伸出,幾道火舌隨後無情地吞噬周遭的一切。
「失火啦!失火啦!」眾人方如夢初醒,開始爭先躲避。
「失火……失火!不,不可能的!」英驚訝,「周老闆,周老闆!快走!」
  周老闆得知自己的餐館著火,臉上毫無表情,似是接受不了這事實。
「要走了!要走了!」英說,面對外面的烈火雄雄,他不想自作自受,「走,我揹你!」
  一打開廂房門,門外已是火光處處。陳英背著周老闆,四處閃避,同時欲到達大門,逃出生天,就在千鈞一髮之際,一道橫樑倒在門前,阻擋二人去路。


「難道我要葬身於此?」英想,「搏一搏吧!」
  英咬緊牙關,向空中跳躍,同時大步跨過著火的橫樑,用著最後一口氣衝出火場。
「成……成功了……」英說。不久,便暈倒。
  醒來之時,已在醫院。
「英,醒來了!喝口水。」周老闆親切地說。
「我有口水……」英依然迷迷糊糊。
「我叫你飲水,不是飲口水,」周老闆拿起一杯水,
「快飲吧。」
  英拿起水大口中口地飲起來,「對了,阿勇呢?」
「跟四廚回去打點了。」


「那麼……大廚、二廚、三廚呢?」
「……」周老闆眼神盡顯悲痛,「上蒼收留他們了。」
  英並不知道自己自私的行為竟引致眾人的離去;他覺得自己有點冷血。
「都不要緊的,」周老闆擠出笑容,「館了被燒了,就再建一個;廚子沒有了,就再請幾個;反正我有的是錢,只怪那羊城酒家,竟敢火燒廣香樓,但我又苦無對證,只好作罷了。」
「多謝你,阿英,」周老闆握住英之手,「是你把我救出的,我都不知可以怎樣報答你……你想要什麼?我做到的都可以給你。」
「周老闆,其實你也不用破費什麼……」英說,「我只想娶常春為妻。」
「這事而已?好辦好辦……只不過一個女兒而已,你要幾個我就給你幾個!」
「不用了周老闆,」英微笑,「我只愛常春一個。」
「那好吧!我回去辦辦,我相信那個妾室女兒也很樂意的……我走了!」
  周老闆離去,只餘下陳英和他邪魅的微笑。
  英雄理應配嬌妻,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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