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一時多,我在通宵營業的書局內找到一本鑑賞名錶的厚皮大冊書,坐在木地板上翻讀得津津有味。過去的我,因為工作所需,對各款名貴的手錶略有研究。想不到過了好一段時間,再看到手工精緻的手錶,我仍是興致勃勃。

最諷刺的是,對一頭吸血鬼來說,這世上最無意義的,莫過於時間。

當我仔細研究介紹OMEGA手錶的那幾頁,並把有用的資料用手機拍照存檔時,店內最遠的一角忽然起了一陣騷動。我看不到發生何事,但吸血鬼的聽覺比人類敏銳太多了,我聽到一把很熟悉的女聲,驅使我無法不合上書,走過去看看。就在圍成小圈子的人群外,我見到那個大吵大鬧的少女,正是我已有五年沒見面的妹妹。

只見三個書店職員圍著她,希望把我那喝得醉醺醺的妹妹請走,他們的態度禮貌又壓抑,反倒是我那個身穿黑色低胸小背心,和短得讓我不好意思直視的迷你裙的好妹妹,一副撒野的惡女態度,在牆角東歪西倒的橫卧著,身旁還有一枝百威啤酒。她口齒不清地強辯,愈說愈響亮:「有哪條規例是喝了酒就不能進書店的?我為何要離開?這是甚麼鬼書店,不准讀者看書啊?」

她亂揮著手中的小說,由於用上了很大的力氣,有幾頁紙給她撕甩了。她又撞跌了放在身旁的酒樽,啤酒骨碌骨碌的從瓶口溢出,流得滿地都是。





我明知自己身分特殊,最好對這些事置身事外,正想從人群中悄悄退出,一個看起來孔武有力的男保安員走了過來,一看便知沒有書局職員般好脾氣。他想把妹妹從地板硬扯起來,儘快了事。差點要碰到手臂之際,她放聲大喝:「你不要碰我,只要碰到我衣角,我也會告你非禮!告到你入獄為止!」男保安縱是強悍,面對這種發酒瘋的女子居然也無計可施,退後了兩步。

職員們見她愈來愈失控激動,交換了眼色,我知道他們下一步就要召來警察處理,我心裡掙扎了好一陣子,明知不該管還是不得不管。我撥開了前面的人牆,蹲到妹妹面前,深深地看進她雙眼,沉聲說:「鬧夠了,跟我離開。」我向她伸出手臂。

妹妹被我雙目吸引著,原本大吵大鬧的她霎時安靜下來,順服地向我點了一下頭,就把手伸向我,我把她拉起來。

最後,我替她賠償了書店五百元,就當作買下那本被毀爛的書和清潔地方的費用,藉此息事寧人。職員本來拒絕,我堅持要付他們才收下。各人不用蹚這淌混水,皆大大鬆口氣,對我千多萬謝。

我攙扶著妹妹上計程車。她在車廂內睡得呼呼作響,隨著車子的擺動而左傾右側。我斜著臉看她,她的V領小背心領口開得實在太低,露出兩團肉球,短裙一坐下便滑高,連紅色內褲也現形。我脫下外套,披到她身上。





後來,她把頭靠到我肩上,臉上流露出很放心的神情,嘴角微微向上翹,就像做著甚麼美夢一樣。打從變成吸血鬼後,我已經有整整五年沒理會過她,心裡別有一番滋味。

車子在深水埗的一幢唐樓前停下,我付了車費,看看仍是合著兩眼的她,心想不如一走了之,留給司機去喚醒她。

我打開車門,一隻腳偷偷踏出車外,街外捲進來的刺骨冷風,令她即時醒過來。她一臉惘然的看看身處何地,又看了我一眼,「哥?」她確認是我,向我驚喜地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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