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係咪一定係『錯』?會唔會以另一個角度睇係一件好事?」教授的聲音響徹了講堂。

嗯……這個教授,有點東西。

「可以減少地球的生態壓力。」一名戴眼鏡少女冷冷的道,這個學生,也有點東西。

「呢件事,要由唔同角度睇,以法律層面嚟講,殺人係錯嘅,所以殺人要受到法律制裁,而以殺人犯嘅角度嚟睇呢,佢可以從殺人獲得快樂或者利益,所以對殺人犯嚟講,佢係做緊件啱嘅事。」偉也接著回答。

……殺人獲得快樂?有可能嗎?





嗯……

是有可能的,記得自己曾經於雪地中與三公里外的狙擊手對狙,成功於第四槍射殺了他,同時成功破了2.5公里最長射殺距離的世界紀錄。

同時我的確感受到無比的興奮與快樂。

但這樣也不能推論「殺人犯會從殺戮這一行為中獲得快樂」。

令我快樂的也可能是「對狙的勝利」或「破世界紀錄」這兩個「殺戮」衍生出來的結果,而並非「殺戮」這個行為本身。





無可否認的是,以因果論來說的話,「殺人犯會從殺戮這一行為中獲得快樂」對我來說是成立的。

我是在做錯的事?但我只是在執行國家給我的職務,因為我從來沒有失手,所以並沒有失手的選擇。

「軍人殺人,若果有錯嘅話,係邊個嘅錯?」教授一話道出我心中的疑問。

「軍人。」

「國家。」我也回應。





「部隊。」

「長官。」

軍人殺人的話,當然是下達指令的長官要負上責任吧。

「軍人的父母。」

「軍火商。」

「教育制度。」

「社會運作形式。」

「普世價值。」





「金錢。」

「歷史。」

「被殺者。」

各種答案也反映了各人思考背後採用的推論方式。

教授笑了笑,續道:「或者我地換個角度諗,邊一個要負上最大責任?」

「軍人。」

「國家。」





「國家。」

「軍人。」

「軍人。」

班上分成了「軍人」與「國家」兩派,「軍人」派的話相信是認為軍人是最終執行者,而「國家」派的話相信是認為國家是最大的決策者。

前者為因果論,某程度上來說是自由意志主義的信奉者,他們相信軍人有最後的權利決定執行「殺戮」與否。

普通的軍人,軍命如山,更何況不殺人就會被人殺死,更何況是一個軍隊養大的少年,哪有甚麼狗屁自由意志?

媽的,一群生於安穩幸福之中的書呆子。

「就算一個軍人放過左一個目標,唔通國家唔會派另一堆軍人嚟殺死目標?結果根本無改變,國家有好多手段殺死一個人,而軍人只不過係國家殺人嘅其中一種手段。」我發言。





「留意番,宜家我地只係討論緊一個擁有自由意志嘅個體軍人,佢殺人有冇錯。」那名眼鏡少女說。

「既然目標都係要死喺國家命令之下,由邊個執行都冇分別,所以最大責任喺國家度。」我回應。

「軍人有自由意志將槍口提高幾厘米。」少女回應。

「你係話,軍人有自由意志被人殺死?若果面對生命威脅嘅時刻,普世價值仲適用?」我反駁。

「……」少女無言以對。

……

但作為狙擊手的時候,其實面對的風險相對較小。





那麽我擁有自由意志之時,依照軍令殺人又是否一件錯事?

A是
B不是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