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以為好像我這一種人都是要不是男人之中的男人:外表俊朗,身材高大,體形健碩,為人細心,對人體貼,做事傑出,性格堅強,處事有耐心,又很會照顧別人;就是比女人更女人:外表甜美,個子小小的,性格溫柔,個性活潑又開朗,而且帶上一點點的迷糊。
  不過現實的是像我這一種人很多時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平凡人,樣子談不上英俊,不過也不是算是很差,而身形就更普通的,雖然不是肥,但也沒有什麼腹肌可以令人動心。怎麼說就是沒有辦法把「同性戀」,這三個字聯想到我身上,因此我從來都不怕有人知道我是同性戀。
  「說你不怕是騙人的!」說話的是一間同性戀酒吧的酒保。
  那個酒保名叫亞婷,今年二十七歲,單身,外表她就像一個TBB(女同性戀者之中的男性角色),是香港少數女性酒保之一。不過,她很討厭被當成同性戀。當上酒保也不是為了耍帥,而是為了生活。
  「也對,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因為這間酒吧而被攻擊。」我輕輕地笑說。
  這一間酒吧是我確定了自己的性取向之後,就開始光顧的酒吧,因此在這裡有好些人都以為我是這間酒吧的老闆。無他的,只要有空閒,我就會來這間酒吧。
  「不過,別人要誤會你是酒吧老闆也沒法子,因為連我也不知道老闆是誰。」亞婷又說。
  「沒辦法!我是老客戶,大家對我的認識比對這裡的老闆認識還深。」
  「噢!那麼說,你認識我們的老闆?」亞婷緊張地說。
  「我不知道。」我很乾脆地搖頭說。




  「不會吧!我以為好像是漫畫的情節一般,這裡的老闆會是你心上人,因此你天天來這酒吧就是為了引他注意。」
  「才沒有那麼浪漫,你都在這樣做了多久?你還以為同性戀是高尚的情操?不可能吧!那些只不過是漫畫為了吸引讀者才有的情節。」
  「不要這樣說,亞高,我覺得你很有那個童話味道,最少你不像別的人,來這裡是為了找一夜情。」
  「如果要找一夜情當然不來這裡,因為我很喜歡像這樣,坐在吧台前跟你聊天,要是我在你面前表現得做什麼都只是為了身體上的滿足。你會鄙視我,而且再也不跟我說話吧?所以,我在你面前要保持好好先生的形象。」
  「那麼說來,你很迷戀我!」亞婷開玩笑說。
  「哈哈!對!我向你求婚的話,你會不會答應?」
  「為了什麼?」
  「為了父母吧!」我停了一停又說:「都已經什麼年代了,被催婚感覺好難受。」
  「不是只有新年跟家人逗利是才有催婚的嗎?」亞婷其實跟我一樣,不知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周遭不明白我們的人對我們做成了精神壓力。
  「現在的通訊發達了很多,打個電話或是寄個電郵就可以了!」




  「真是的,他們都不明白,要愛上一個人是一項奇蹟,而如果那個人也同時愛你的話是一項神蹟。怎可能說要結婚就結婚?」
  「那怪不得大家都認為同性戀是高尚的情操了!其實愛一個人很易的,只要你不怕被傷害,不怕被拋棄就可以了!不過,你愛的人愛不愛你,的確是一個奇蹟。」
  「你的說話令我想起一個問題。」亞婷表情忽然變得怪怪的。
  「什麼問題?」我小心弈弈地問。
  「你知道是什麼令人離婚嗎?」
  「原來如此!是因為結婚,對嗎?人就是怕自己受傷,所以才有沒有刻骨銘心的戀愛。」我笑了笑道。
  「什麼是刻骨銘心的戀愛?」亞婷有點激動地說:「難道像《羅密歐與茱麗葉》一樣苦戀就是刻骨銘心嗎?那太虛幻了!」
  「亞婷,你真是的!人根本就是虛幻的,亞婷。而且,你...」我煞有介事的跟她說:「香港回歸了很久,我們要愛國一點說『像《梁山泊與祝英台》般』才對!」
  「亞高,你知道不知道?」亞婷放輕鬆身體地說:「你蠻有魅力的。」
  「別說笑了!魅力只不過是你太認識我而已。我只不過是個沒人要的老人家!」說真的,不管是不是開玩笑,我也很高興聽到這一句讚美的說話。




  「『男人三十一枝花』,你未老。」
  「請問,你們老闆在不在?」正當我想再跟亞婷說些什麼的時候,一個年輕的小伙子插口問。
  他,感覺上是一個很典型的香港男生,打扮並不是很時代尖端,也不算是土氣。身體有一點偏瘦的,似是剛大學畢業的樣子,有點書卷氣。
  「對不起,不知道。」亞婷禮貌地說。
  「我有要事找他,可不可打電話叫他回來?」男孩急促地問。
  「對不起,我不知道他的電話。」亞婷又說。
  「什麼?那我今天不就是要睡在街上了?」男孩有點懊悔的坐在我旁邊的位置。
  「你認識這裡的老闆嗎?」我好奇地問。
  「嗯。」不過這個男孩似乎一點都不想跟我說話,他叫了杯酒就獨個兒坐著。
  「亞高!」相熟的聲音響起,再加上接下來的慣性動作,我的咀就已被某人封住,一個法式過後就聽見他跟我說:「你今天等不等我放工?」
  說話的是酒吧內一個待應生,他叫亞聰,是一個新來的待應生。年齡好像才二十左右,很明顯是剛知道,或是剛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自由自在的同性戀者而來酒吧打工。
  「亞聰!拜託你不要隨便親我!這是性騷擾!」我敗給他。他實在非常好動,可能是因為在外國讀了幾年書,性格也就很外國化。
  「對不...」亞聽一貫的想要嘻笑著說些什麼的時候,就聽見我身邊的那位男孩用鄙視的聲音向我們說:「原來同性戀也會選人的嗎?」
  「你那...」亞聰想要發難時被我阻止了。我平淡地說:「不喜歡同性戀的人多的是。亞聰,你這樣子就激動,怎生存下去?」
  「我不是不喜歡,而是鄙視同性戀,你們都有病的!」那個男孩冷冷地說。




  「有病就不要進來!這裡是出名的同性戀酒吧!你進來就一定會見到同性戀的!」亞聰忍不住說。
  「我就是覺得奇怪,我哥明明開酒吧!究竟是什麼時候變成了你們這一班嘔心的人聚集的地方?」男孩不屑地說:「連請人也找同性戀的!有病!」
  「你!」亞聰氣得想要打人,不過被我阻止了。
  我冷冷地跟那男孩說:「先生,我知道很多人都很討厭同性戀者,不過我想你明白一件事!不管你願不願意,你現在身處的地方正是一間同性戀酒吧之中!因此,請你小心說話,我相信你既然討厭同性戀,就更加討厭被我們碰吧!我勸你快點離開,要不是你今晚不是流浪街頭,而是在睡在醫院內!」
  「哼!你們這一班娘娘腔的人,憑...」
  他的話未完就已經被我一拳打倒在地上了。我以高居臨下的姿態跟他說:「你走吧!即使,這酒吧是你哥哥的,你都要走!」
  男孩不忿的只好提起他的背包離開。
  「等等!」亞婷叫停了男孩說:「你還未算帳。」
  男孩「嘖」的一聲從銀包拿出了一百元說:「免找!」
  男孩走了之後,我耳邊只聽見亞婷幽幽地說:「你太好人了...亞高。」
  「就是!他太過份了!你只...」
  「我今晚陪你好不好?」我打斷了亞聰的說話道。
  「亞高!你太過份了!哼!」亞聰聽了之後,一下子漲紅了臉,顯得非常生氣的,自顧地工作去。
  「活該!」亞婷也跟著生氣起來。
  「拜託,又不是小說!不要追究了!反正他應該不會再來的。」我說,想要解釋什麼似的。




  「難說了!」亞婷背著我說。
  「被陌生人,而且還是他討厭的同性戀打,還會再來嗎?」我驚訝。
  「你沒聽他說嗎?他哥哥可是我們的老闆,雖然不知道是真是假。最少他應該再來的,因為他剛剛好像說過他沒地方睡。」亞婷推理著說。
  「好了!時間夠了!我要回家了!再見!」我看看手錶,放下錢之後就離開。本想跟亞聰道歉,不過他似乎一點都不想理我。我就跟幾位常見的朋友打聲招呼就離開了。
  香港的一月,正是我最最最討厭的時氛。冷冰冰的,好像穿多少件衣服都不夠。而我本身不喜歡穿很多衣服。因此,身體很冷,心被吹得更冷。
  我不相信小說的情節,我不相信這些事會發生在我身上。我以為,我今天離開酒吧之後會立即回家睡覺,然後明天又再上班的。我完全想不到,剛剛的那個男孩竟然會出現在我面前。
  「你...找我嗎?」我不好意思開口問。
  他就站在我對面,直勾勾的看著我。表情非常認真,又有一點迷惑,加上有一點的憤怒;令人有點害怕。
  「沒有。」他回答。
  「那你...」我想起亞婷的話:「在等你哥哥?」
  「嗯。」他別過了頭說。
  「你...不如去另外一個地方等。你站在酒吧門口等的話,其他人一出來就會看見你。」
  「...」他沉默了。
  「你哥應該...不會出現在酒吧內的。」我試探著。
  「你知道他在什麼地方嗎?」果然!




  「他從來都未曾出現在酒吧內。」我故意說。
  「也對!誰那麼不正常會喜歡在一間同性戀酒吧內。」他的說話好狠。
  「你還是想想你今晚要在什麼地方過夜比較好。」我冷冷地說,就算多大諒,我也很不高興接二連三地被人侮辱。
  「...」他又沉默了。
  「你離家出走嗎?」我看了看他的背包,我猜應該是,他這種年齡的男孩都不多有背包的,雖然那只是一個小小的背包。
  「沒有,你不用報警,大不了我就睡在酒吧前好了。」他賭氣地說。
  「你這種說法就好像叫我收留你的樣子。」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你!」他生氣想要打我,不過我早一步看穿他的動作避開了。
  「你不是真的想在醫院過夜吧?」我問。
  「你以為你打得過我嗎?」他認真生氣的樣子...一點都不可怕。
  「停!」我抓住了他的雙手說:「你如果打我,不是我一個人會跟你打,而是酒吧內的人都跟你打!你明不明白你的行為很幼稚!」
  「反正,我就是幼稚,才會一個人在外國回香港,通知也不通知我哥,然後就落得如此下場。」他安靜下來了。
  終於,如小說情節一般,我把他帶回家。也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但...很對不起,在酒吧看見他第一眼開始,我就想接近他。
  「其實,我知道的。」在我家洗了個熱水澡之後他說:「你在酒吧打我是為我好。」
  「噢!你知道?」我笑了:「那就好了!要不要吃些什麼?」




  「不了!謝謝你,你真好人。」
  「在外國,這種事很常見的。」我說。
  「有可能嗎?」
  「我在十四歲時過外國讀書,第一年寄宿的家庭對我好像奴隸一樣。我逃了出去,那晚上我就是住在一個陌生人的家。後來,他還申請了照顧我的權利,一直到我大學畢業為止,我都在他家寄宿。」
  「真的很神奇!竟然有那麼好的人存左。」第一次看見他的笑容,如我想像中很天真、很可愛。
  「人,性本善。」我說:「你睡在房內吧!我已經把明天要穿的衣服拿了出來,你可以好好地睡。晚安。」說完我也就半推半拉的把他推進房內。
  「等等!」他又起了出來。「我怎可以...」
  「你睡吧!記得要鎖門。」我又把他推入去。
  這一次,他乖乖的沒有再出來。我不是一個聖人,幫助他我也說不出為什麼,也許套一句當年收留我的父母說:「這是緣份。」
  天一早,我就起身梳洗。我是一名保險從業員,每天我都會早早的回到公司,跟上司開個早會,然後就跟下屬開個別會議,然後就看報紙,打電話約見客戶。如果幸運的話,我那天可能不用去酒吧,不幸的話八點左右就會在酒吧見到我。
  我的客源一直都很充足,在某個程度上,我變成了同性戀人的証婚人。因為,在香港他們沒有辦法結婚,又去不了外國,又或是其他原因也好。經朋友介紹之下,他們都會找我,為對方買一份人壽保險。在他們心中,那一份人壽保險就是一張結婚証書。
  當然,要為他們弄一份保險出來很費功夫。不過我太明白他們的心情了,不能不幫,而且他們一般都投很大的保額,對我來說始終有利可圖。
  今天很幸運,我約見了五名客戶,其中有一名客戶初次見面就願意買保險了。而另外的,還未有很明顯的抗拒,我想應該有機會再談。不過,既然已經有一單生意成功了,我應該好好慶祝一下。
  我想去我最喜歡的一間餐廳吃飯,不過不知道他...還在不在呢?結果,我先跑回家。
  「我...回來了。」有點尷尬的,我打開門說。但同時,我有點失落。客廳中沒有亮起燈,他...已經走了吧!
  「你回來了?」是他!他沒有走!
  「你...」我有點吃驚,並不是因為他沒有走,而是他上身赤裸,只穿了一條長運動褲,頭髮濕濕的,樣子好像是剛剛洗完澡似的,有點微紅。
  「我?」他指一指自己。「我知我很厚面皮,不過我真的沒地方去!」他說得很委屈。
  「沒有,我不是想趕你走。」他這個異性戀是不懂我這個同性戀的心態。
  「真的嗎?謝謝你!我找到哥之後就會叫他給你房租的!」他笑著說,很燦爛,跟昨晚的感覺完全不同。
  「嗯,我們出去吃飯吧!」我不想再跟他單獨留在家內,太危險了。
  「...我沒衣服...」他不好意思地說。
  「穿我的就好了,我們的身體差不多吧。」
  「你比較高,腳比較長。不過,沒關係我才十七,還有發育機會。」
  「你...你才十七?」我嚇了一跳。
  「嗯,今年考大學了。」他笑嘻嘻的說,同時走進我房間:「我穿哪一件好?」
  「隨便好了。」我被自己打敗了!我竟然對一個比我小十三年的人有感覺!
  「我們出去吧!」他換過了我其中的一套西裝,又略略整理了他的髮型,感覺很成熟。
  我實在不想再見他...不!是怕看見他!他實在是...唉!不管如何,我跟他到了我平時最喜歡的一間餐廳內吃飯。當他打開餐牌的時候,面色有點難看。
  「不要緊,我請你,盡量叫吧!」我笑笑低聲說。
  「不過...太貴了吧!一個餐已經要一百三十多!而且是一人份,又要加一!」他真的很可愛...
  「沒關係!這裡的東西很好吃,不要叫餐了,叫多些東西試試!還是,我替你叫吧!」我不理他的反對,就叫了食物來,我想發育中的男孩子都吃得比較多,因此也就叫多了東西。
  「不!」他小聲地說:「你這樣已經叫了差不多一千元了!」
  「傻瓜,你昨天只飲一杯酒也用了一百。」
  「昨天是因為我太生氣,而且拉不下面子才這樣!要不然我才不會白白花那一百元!錢是得來不易的!」他很認真地說。
  「我有錢就是。不用怕!」
  「但是...你對我...太好了!」他低下了頭。
  「放心!我不會要你以身相許,也不會要你還!今天,我已經賺了七千多,足夠付這餐飯。」
  「不過,你不用儲蓄一些什麼嗎?萬一將來要用錢怎麼辦?」
  「有什麼機會用錢?如果意外或是生病,我買了保險。如果是死就更加不用怕,因為人壽保險我買得最多。我父母一定不會有經濟上的困難。」
  「結婚呢?你會組織一個家庭吧?」他一說出口就立即用手掩住了咀巴,只低聲地說:「對不起。」
  「沒關係。」我苦笑說:「也許,我會跟父母安排的對象結婚,不過我本身都有儲蓄,沒關係。」
  「為什麼要跟不愛的人結婚?」他皺起眉頭問。
  「因為不可能跟愛的人結婚。」我簡單地說。
  「在外國是許可的。」
  「我離不開香港!」我說:「如果要離開,當年在外國唸大學時,就應該辦居民証,不過我離不開香港。」我低下了頭喃喃說:「而且我是獨子。」
  「你...有男朋友吧?」他好不容易地問。
  「噢!你不是討厭同性戀的嗎?」他今天實在帶給了我很多驚喜。
  「是...是因為我爸爸他也是個同性戀!」他忿忿地說:「他這把年紀了!突然說什麼要跟我們坦白一切!忽然之間要跟媽媽離婚,然後又忽然帶了一個男人回家!」
  「所以,你才來香港找你哥?」我明白了,他不是討厭,只是環境造成。
  「嗯!最可恨是媽媽一點都不介意,說什麼可以四個人好好生活在一起!」
  「那其實,也不錯吧!」
  「不是發生在你身上,你當然認為好!」他嫌惡地說,神情就像昨晚。
  「如果是發生在我身上,我想是鬆一口氣吧!」點的食物終於來了。「因為身邊有同一派的人。」
  「別人說你們這種人是因為先天不足,是一種病。」我知道他的說話沒有惡意,只是在反抗而已。
  「嗯,我也希望只是一種病。不過,我不認為是。」
  「你怎知道?」
  「與生俱來。」我停了一停又補充說:「我也跟女生交住過,前幾年。之後就跟男生一起。如果你問我要談戀愛,我還是想跟女生一起。因為有些女生真的好可愛,她們知道什麼時候要聰明,什麼時候要耍笨。比起跟男生一起,感覺更自在。不過可以挑起性慾的,卻只有男人。」
  「所以,你能接受跟女人結婚生子?」他問我的問題就好像在了解他的父親。
  「可以幻想我可以如正常人般跟女人結婚生子。」我自嘲地說。
  「那只是在欺騙那個女人的幸福!」他果然生氣了。
  「不,如果女人是我所選擇的。我一定也愛她,不過如果是這個樣子就變成雙性戀了。」我笑笑說:「男女走在一起,孩子就是他們愛的印記,然而男男走在一起,又或是女女走在一起,他們什麼都沒有留下。你知道是為什麼?」
  「因為生理上不容許。」
  「也因為這是『罪』。」我冷冷地說:「神創造人的時候,根本就不公平,因為我們背叛了衪。衪為了懲罰人,世上只有少數人可以健康地生活,且獲得幸福。我這種人就是為了贖罪,因此我們沒有下一代,是為了我們不必把罪帶到下一代。」
  「你是教徙?」
  「是不是也沒關係,最重要是如果我們獲得身邊的人的原諒。我們就會『無罪釋放』。」
  「你會跟女人結婚嗎?」他低下頭問。
  「我也希望可以,不過我是個同性戀。」我搖頭。
  「那麼,我爸爸,他是...」
  「他就是你的爸爸。別管他是什麼性格,他沒有傷害你,也很愛惜你,對嗎?」
  「那你究竟可不可以跟女人結婚?」他又再追問。
  「暫時我不可以。勉強得不到幸福,如你所說,我不想欺騙那個女人。」
  「為什麼?你不是說,可以幻想的嗎?」
  「幸福的婚姻是包括性和愛,我對女人的身體沒興趣。」
  他低下了頭沒有再說話,只專心地吃飯,直到別完飯之後,他對我說:「嗯!我不找我哥了。我想回家。」
  「好呀!你釋放了你爸爸!」我真心為他高興。
  「還沒有!」他止住了我:「還要再看看他的表現。」
  我有點反應不過來,良久,我才清楚:「原來,你不是討厭同性戀,你是怕你爸爸被人搶走!」他別過了頭沒有說話。我心內暗笑,帶了他回家。「你想什麼時候走?」
  「嗯,你不用幫忙,我會自己處理。」他說完就直接回到房間中。
  「你真的不去找你哥嗎?」我在房外叫。
  「跟他說也沒有用,他是個同性戀。」他快速地換了衣服出來。
  「噢!」我若有所思的進了房間換衣服。
  「謝謝你!我真的希望我哥就是你。」他在房外說著。
  我聽後趕緊走出去,果然!他已經離開了家。我立即追出去:「等一等!你這樣就走了?」
  「...」沒有回應,他已經離開了。很奇怪,剛剛看他換了衣服同時又拿起背包,我就應該知道,不過我卻沒有阻止。
  我們常常碰上很多小事,把小事串連起來,就成了我們的生活。每一個人都是另一個人生活之中的一件小事,一個過客。他,名字都不知道的一個少年,也只是我生命中的一個小故事。雖然,當他說我是好人的時候,我就已經想跟他說,我對他好,完全是因為我喜歡他,如果我不喜歡他,我絕對不會對一個陌生人那麼好。
  「亞婷!你知不知道你老闆是誰?」昨天,因為他走了,所以我沒有去酒吧。今天晚上,我推掉了一些約會前來。
  「他就坐在你旁邊。」亞婷笑笑說。
  「你找我嗎?」原來老闆竟然也是常出沒的人,只是我跟他並不很熟。他的樣子看來是我差不多年齡,染了一頭很醒目的紫色頭髮。感覺只是一個吊兒郎當的傢伙。不過這傢伙的咀巴,跟下巴都跟他很像。
  「嗯!我有事想找你。」我說。
  「你不是要投訴我吧?」他笑了笑說。
  「不,我只是想知道你弟弟叫什麼名字。」
  「他...」男人現出奇怪的表情。
  「我叫亞尚。」是他,他忽然在後面出現。
  「你...」我驚訝的說不出話來。
  「其實,我今年要來香港考大學。」他有點不好意思的說:「以後我也會常常來。」
  「你不再討厭同性戀了嗎?」我問。
  「嗯,有點介意。不過這也只不過是一場男男女女的戀愛。」他笑了笑聳聳肩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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